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近日,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刑侦大队联合贡井派出所在“访民意察社情化事端保安宁”基层基础专项行动中,通过走访摸排,架网布控,在成都市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的犯罪嫌疑人罗某某、余某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罗某某、余某某在明知帮上家收取资金为犯罪所得,仍通过本人微信帮助上家收取并转移资金24000余元,并从中赚取违法所得,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某、余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