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中院:教育整顿警示教育“以案促改”

  
2021-03-28 09:19:56
     

胡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3月26日上午,自贡中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

自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洪汛领学了《雷洪金、陈吉明、曾明全严重违法违纪案需汲取的教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教育整顿警示教育,对雷洪金、陈吉明、曾明全严重违法违纪案进行了交流讨论。


吴洪汛结合教育整顿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强调,党组必须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党组必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包括“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推进法院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就是院党组的分内职责、政治担当。

吴洪汛指出,党组必须扛起队伍教育整顿的直接责任。院党组要按照省法院史红平副院长来院指导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将学习教育推向深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不折不扣按照工作方案组织、检查、督促,确保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吴洪汛强调,党组同志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党组同志要增强党性,勇于担当,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加强自身建设,以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为标准淬炼自己。要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加强道德修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洁身自好,追求健康情趣,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

自贡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局长、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