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只有必须匡扶的正义

  
2017-06-09 09:34:44
     

  女律师的故事 心中只有必须匡扶的正义

  她说,律师的吸引力在于演绎法律的过程与技巧,以及之后会有一种让人劳其筋骨的快感,有一种让自己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英雄主义
  
  郑莲,我的大学老师,后来辞去公职,转而成为了一名女律师。“我为什么要辞职,选择法律这个职业?因为匡扶正义!”她说,律师的吸引力在于演绎法律的过程与技巧以及之后会有一种让人劳其筋骨的快感,有一种让自己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英雄主义。”我很佩服她,与她一直保持着联系。
  
  一从北师大教育专业毕业后到川师任教两年再转行成为一名律师,对于常人来说或许有些不可思议。但随后每次见到她时,她都如沐春风,神采焕发,享受着现在工作和生活。“我一直非常好奇,是什么原因让你义无反顾地辞去公职?”在不久前的一次聊天中,我抛出了在心里存在许久的疑问。“在大学实习期间,我就有做律师的强烈愿望,尽管那时对律师的印象是模糊的。”她告诉我,上大学时,她的法律基础老师曾讲过一个法律笑话,讲的是当律师把检察官辩得哑口无言时,检察官拍桌子问“你站在谁的立场”。“这个笑话让我悟到了做律师的真谛,就是匡扶正义。”郑老师揭开了“谜底”。
  
  同样作为女性,我也很想知道,她是如何抵抗来自唇枪舌剑中的压力?她说,完全没有压力,只有必须匡扶的正义,必须坚持的社会公平,必须坚持的至上铁律。如果每一名法律人都能达成这样的共识,许多的误会就能够消除。不管对抗得多么激烈,只要是为了逼近真相,为了揭示公平正义,到了休庭后,手都是能握在一起的。
  
  二后来,我们又谈到了年轻律师的话题。郑老师觉得,年轻律师在开拓市场中,要把握做人的艺术,待人接物的本领,并保持个性特征同时要求我们要认真对待和解决客户遇到的问题。“一般来讲,遇到难题才会来找律师,他之所以愿意给你报酬,是因为这些问题关乎他的身家性命,那么这时你如果非常浮躁,是做不好事的。”她说,每次当为别人追回了债务、挽回了损失,化解了矛盾,内心是舒畅而自豪的。
  
  三多次聊天后,我终于明白她所说的“律师的吸引力在于演绎法律的过程与技巧”,我也逐渐感受了那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英雄主义”。
  
  郑老师对于律师这个职业有自己的认识:律师是法律服务人员,应该以法律为武器,让社会在法律的范围内公平。她认为,律师首先应当有一个纯粹、健康的人格,然后才能从事法律服务。而纯粹、健康的人格没有固定模式,取决于人的自我完善及奋斗过程。但要成为个中高手,却不是一件易事,前提是一定要沉下心来。有了踏实的作风与心态,才可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 李小玲(成都市双流区委政法委政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