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法评 | 如此“创意”还是免了吧

  
2024-05-08 10:59:01
     

□特约评论员 周葱
  
  试想一下,鲁迅身着长衫、手捧奶茶这样一个形象被印在纸杯上,你会有什么观感?
  
  近日,上海新式茶饮品牌“乐乐茶”联合南京译林出版社,推出名为“烟腔乌龙”的联名款奶茶,让鲁迅先生当了一次代言人。如果上述形象你觉得还不算啥,那么“老烟腔 新青年”的推广词,着实把很多消费者惹怒了。这可是大先生,把具有负面含义的“老烟腔”用在他老人家身上,这也太过分了。
  
  根据公开报道,这款奶茶推出之前,并未与鲁迅先生的亲属及鲁迅文化基金会有过任何沟通。实际上,这不仅仅是观念喜好和是否有礼貌的问题,还涉及到了法律问题。难怪得知此情况后,鲁迅先生的亲属及鲁迅文化基金会马上就发出了律师函,要求奶茶出品方停止侵权、道歉赔偿。
  
  一般民众大约都知道,著作权保护有个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期限这回事,鲁迅先生逝世于1936年,已过著作权保护期限,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故去者可以“想怎样就怎样”。《民法典》对于死者人格权的保护也有明确规定,具体涉及到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除此之外,未经许可,将上述内容用于商标注册、外观专利申请等行为亦不被允许。
  
  所以,“烟腔乌龙”刚推出两天,“乐乐茶”就发布致歉声明,称由于考虑不周,侵害了鲁迅先生的肖像权,也给鲁迅先生的亲属和鲁迅文化基金会带来了困扰,公司马上整改,并向鲁迅先生、鲁迅先生的亲属及鲁迅文化基金会郑重道歉!
  
  无独有偶。就在“乐乐茶”致歉的前一天,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了一批广告违法案例,其中就包括备受争议的“五个女博士”广告处罚结果。此前,上海定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受客户委托,于上海市各楼宇电梯液晶电视、智能屏发布“五个女博士”饮品广告,里面含有“老公气我,喝!熬夜追剧,喝!又老一岁,喝!胶原蛋白流失快,五个女博士补得更快。喝五个女博士,都是你们逼的!”等内容。这个广告出来后,也是让不少消费者很反感,认为不但赤祼祼地物化女性,还制造焦虑。该广告最终被认定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的行为,相关部门依法对该企业罚款20万元。
  
  毫无疑问,商业推广需要创意,没有创意就没有竞争力。但要提醒和强调的是,商业推广在通过创意吸睛进而达到轰动效果前,首先要考虑合法合规的问题。既合法合规,又兼具创意,那就会有1+1>2的效果。如果第一个1都不存在,最终效果只能是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