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鲁某以7200元的价格将自己的游戏账号卖给蒲某后,又通过实名认证修改账号密码,导致蒲某无法控制和使用该账号……近日,记者从邻水县法院获悉,双方签订的《虚拟游戏账号买卖交易合同》依法解除,被告鲁某退回原告浦某支付的游戏账号合同价款7200元,并支付利息。
2024年5月20日,浦某和鲁某通过“e签宝”平台签订《虚拟游戏账号买卖交易合同》,约定鲁某将自己合法持有的“王者荣耀”游戏账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转让给蒲某,转让价格为7200元,鲁某签订合同后如有违约、故意将此账号收回,蒲某将保留法律手段追溯权利,或者双方庭外解决,由鲁某赔偿蒲某10000元,作为庭外调解之费用。同日,蒲某向鲁某支付转让费7200元。后鲁某借口删好友登录该游戏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修改账号密码,导致蒲某无法再登录该账号。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达成的《虚拟游戏账号买卖交易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原告蒲某按约支付了全部款项,被告鲁某理应按约交付游戏账号,而被告鲁某通过实名认证修改账号密码造成原告蒲某无法继续控制、使用该账号,构成根本性违约。蒲某诉求鲁某支付10000元,应理解为包含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故双方签订的《虚拟游戏账号买卖交易合同》应依法解除,合同解除后,鲁某理应退回蒲某支付的游戏账号合同价款7200元。
另外,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法院予以调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该案违约事实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法院确定从违约之日起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逾期付款损失,并在该计算标准基础上再加算30%,即以7200元为基数,从2024年5月2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95倍计算至实际款清之日止。
法官说法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网络虚拟财产是一种能够用现有度量标准度量其价值的数字化新型财产,属于无形财产,具有价值性。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虽明文规定保护网络虚拟财产,但网络虚拟财产的交易、分割等方式纷繁复杂,司法审判必须穿透新型交易模式、明辨法律关系,才能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案系游戏账号买卖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进一步明确虚拟财产同样具有财产属性,受法律保护,有利于打击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进一步推动虚拟财产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