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罐包装究竟归谁?最高法一锤定音

  
2017-08-17 09:09:09
     

  红罐包装究竟归谁?最高法一锤定音
  
  都别争了 王老吉和加多宝共享红罐包装

 


  资料配图


  
  昨(1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对上诉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加多宝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健康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药集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上诉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最高法终审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红罐之争红罐王老吉究竟归谁?
  
  2012年7月6日,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于同日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均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益,并据此诉指对方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商品的包装装潢构成侵权。
  
  广东省高院一审认为,“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享有者应为广药集团,大健康公司经广药集团授权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不构成侵权。由于加多宝公司不享有涉案包装装潢权益,故其生产销售的一面“王老吉”、一面“加多宝”和两面“加多宝”的红罐凉茶均构成侵权。一审法院遂判令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加多宝公司不服两案一审判决,向最高法提起上诉。
  
  终审判决王老吉加多宝共享红罐包装
  
  最高法终审判决认为,结合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历史发展过程、双方的合作背景、消费者的认知及公平原则的考量,因广药集团及其前身、加多宝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均对涉案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发展和商誉建树,各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将涉案包装装潢权益完全判归一方所有,均会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并可能损及社会公众利益。
  
  因此,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在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尊重消费者认知并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由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共同享有。在此基础上,广药集团所称加多宝公司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商品,以及加多宝公司所称大健康公司根据广药集团授权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商品构成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的主张,均不能成立,对广药集团及加多宝公司的诉讼请求均予以驳回。
  
  激励创新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最高法还在终审判决中指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应当以维护有序规范、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为己任。对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需要充分考量和尊重纠纷形成的历史成因、使用现状、消费者的认知等多种因素,以维护诚实信用并尊重客观现实为基本原则,严格遵循法律的指引,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正是基于上述立场和基本原则,最高法确认双方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共同享有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本版稿件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