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曾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双方同居九年后登记结婚,但婚后仅两年便因财产与感情问题对簿公堂。近日,荣县法院调解一起夫妻感情破裂引发诉讼的纠纷,并解决了双方在同居期间出现的财产混同等问题。
甲男与乙女自2014年起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期间共同购置房产、合伙经营生意,积累了较为复杂的财产关系。2023年,二人正式登记结婚,但婚后因生活习惯、家庭观念差异及财产支配等问题矛盾频发,感情逐渐破裂。2025年,甲男、乙女先后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返还赠与款项及追回转移财产等。
案件受理后,荣县法院的承办法官发现该纠纷存在三大难点:一是同居时间长达十余年,财产混同严重,部分资产权属难以界定;二是双方情绪对立激烈,调解初期沟通几乎陷入僵局;三是案件涉及多起关联纠纷,包括房产分割、赠与案外人等,需统筹协调处理。
为妥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疏导+面对面协商”“线上沟通+线下调解”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工作。法官先与双方单独沟通:针对男方对财产分割的抵触情绪,法官从法律规定入手,释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认定标准;针对女方的情感委屈,法官则注重心理疏导,引导其理性看待婚姻关系。
经过法官近两个月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对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房产、经营收益及婚后共同财产等财产问题一并解决,最终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
男女双方同居期间若涉及财产混同,建议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权属,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若感情确已破裂,也应理性协商,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必要时可寻求司法调解等多元解纷方式,以平和心态开启新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