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

  
2020-04-14 11:41:11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兰楠)10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在成都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明确,我省将实施《四川省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规划》,试点开展市县法治指数评价,探索城乡基层治理四川模式。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双重任务”、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大战线”的新形势和新挑战。聚焦“双重任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围绕推动依法防控,加快应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立法,加大执法司法震慑力度,深化常态化防控机制,依法做好境外公民劝留、人员运转和境外来川人员集中隔离和服务保障,坚持在法治框架下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围绕维护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合同违约、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等风险隐患,依法制定扶持、救助政策,推动复工、复学、复市,持续打造法治化营造环境。

要突出“四个环节”,全面深化法治建设。立法方面,深化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城乡基层治理、成德眉资同城化等立法调研,完成乡村振兴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质量促进、传统村落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等立法任务,着力推进公共卫生、森林防火、生态环保、民生保障、文化传承保护等领域立法工作。执法方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向乡村延伸,深化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司法方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切实解决“执行难”。守法普法方面,完成“七五”普法任务,深化“谁执法、谁普法”和公益普法,联动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抓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作品创作。

要紧扣“三个重点”,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紧扣巩固基层法治基础,修改完善《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基层治理法规,加强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社区警务室等基层基础建设。紧扣维护基层安全稳定,深化藏区彝区依法常态化治理,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科学防灾减灾和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等事件。紧扣基层秩序和谐有序,实施《四川省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规划》,试点开展市县法治指数评价,重点开展法治政府、全面依法治县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探索理念创新、务实管用、三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四川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