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有7人获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救助

  
2016-10-21 09: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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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有7人获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救助

中政委:经验可复制推广

本报讯(记者 牟廷河)10月16日至10月18日,为总结、提炼、推广仪陇县检察院多元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经验,中央政法委派出最高检察刑事申诉检察厅正处级检察员盛常红等为成员的调研组,最高检组织新华社等主流媒体采访团,到南充专题调研采访仪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地走访后,调研组对该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们认为该项工作经验可复制、可推广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晚林,南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古正举,南充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周永刚,仪陇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鲜明凡等陪同调研组深入乡村调研。

7名刑事被害人获得救助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用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为刑事被害人廖某某等援建的房屋,并观看了县检察院拍摄制作的微电影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公益广告。

据悉,仪陇县检察院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成立以来,共筹得善款60余万元。按照“一户一策、因需施助、及时有效”指导思想,安排救助资金22.3万元,对7名刑事被害人实施了救助。

建议成立志愿者组织机构

实地走访后,调研组对该院司法救助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们认为该项工作经验可复制、可推广。就该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下一步开展,调研组提出几点建议:成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志愿者组织机构,吸纳社会有爱心、有特长人员,如医生、教师、心理咨询师等对刑事被害人开展持续、有针对性的多元化救助。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工作,要进行长期有效的帮扶,做到时刻了解情况和信息。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基金众筹APP平台,将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纳入慈善总会募捐平台子项目。检察院要为企业、团体、个人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普法教育。

◎背景:

2015年4月,仪陇县检察院通过发倡议书、社会募捐等方式,筹集60万余元建立全国检察系统首个“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基金”,用于仪陇县内刑事被害人生活、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川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