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查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坚持——
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
本报讯 (记者 赵文)昨(28)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了尹某某等四人故意伤害案等十大典型案例。这也是我省检察机关首次公开发布涉案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勇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13年新刑诉法实施以来,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认真落实各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特别是省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以后,全省未检工作呈现出上下联动、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
审查批捕起诉人数均大幅下降
据统计,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的未成年人审查批捕人数比2012年下降了29.8%,但未检案件不捕率却增长了13.23个百分点,高于同期普通刑事案件的不捕率;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的未成年人审查起诉人数比2012年下降了20.5%,未检案件不诉率增长8.92个百分点,高于同期普通刑事案件的不诉率。2015年全省诉前非羁押率达到51.83%。
张晓勇介绍,我省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人数在逐年递减,许多涉罪未成年人因得到及时帮教重新回归社会。
全省三级未检机构已初具规模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专业的机构、队伍和场所。近日,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正式成立。
截至目前,22个市分州院中有13个院,187个区县检察院中有89个院成立专门未检机构,加上省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我省已有93个专门未检机构,我省三级未检机构已经初具规模。全省有约500名的检察干警在从事未检工作,人数位居全国前列,其中80余名还具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当前全省各地都在积极推进未检专门办案区建设。
推进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建设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提出促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意见和建议,并大力推进“办案一体化”和“社会支持一体化”建设。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加强与侦查、审判、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配套诉讼衔接机制和一体化的工作体系。同时大力推进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一体化建设,不断加强与综治、共青团、关工委、学校等方面的联系配合,促进未成年人犯罪帮教社会化体系建设,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紧密衔接。
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记者同时获悉,近年来,我省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以各种方式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却大量出现。
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性侵未成年人,拐卖、虐待儿童,教唆、引诱、组织、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据统计,2013年至今,我省检察机关共起诉猥亵儿童罪377件379人,起诉拐骗儿童34件44人,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罪116件234人。张晓勇表示,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已刻不容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