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粉发女孩”与“看不见”的网暴者抗争几个月后自杀 揪出网暴幕后黑手到底有多难?

  
2023-03-01 14:18:27
     

  郑灵华去世了。2月22日,郑灵华生前名誉权案件代理人金晓航律师公开称,其“再次受郑灵华家属之托,沉痛地告知各位:郑同学已于2023年1月23日不幸离世”。
  
  这个染着粉红色头发的24岁女孩,去年7月在爷爷的病床前分享了她考上研究生的喜讯,并配图发到社交平台。原本温馨的一幕,却在发布后引来一场网络暴力:“陪酒女”“学历造假”“吃人血馒头”“红毛怪”……
  
  被网暴的半年里,郑灵华比过去更高频率地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动态,内容有她起诉维权的进度,有日常生活和学习经验分享,还有因抑郁住院后积极抗抑的日记。然而,与网络暴力战斗,想赢取胜利谈何容易。在与“看不见”的网暴者抗争几个月后,这个原本活泼开朗的女孩最终以自杀结束了生命。
  
  这场悲剧令人扼腕,更令人痛惜的是,近年来类似事件屡屡发生。2月15日,因开拖拉机自驾去西藏走红的“管管”之妻发布视频称,其丈夫因长期遭受网络暴力,直播时服农药自杀离世,喊话“黑粉”主动投案。去年1月24日,河北寻亲男孩刘学州发微博长文,诉说自己被生父母出卖、养父母身亡、遭受校园欺凌猥亵以及被网暴的一生,后在三亚自杀身亡。
  
  对于网络暴力,我国始终坚持“零容忍”,如中央网信办于2022年11月印发通知,要求加大网暴治理力度,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在2022年工作报告中强调,对侵犯个人信息、煽动网络暴力侮辱诽谤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强调,从严追诉网络诽谤、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侵犯公民权利犯罪。
  
  重拳之下,网络暴力为何仍然屡禁不绝?受害者维权难在哪儿?又该如何杜绝网暴让悲剧不再发生?
  
  网暴者隐藏屏幕后 被施暴者难抵洪流
  
  记者注意到,郑灵华在社交平台发布的照片被一些人“搬运”后,迅速在网络扩散。有营销号配上“专升本考上浙大后爷爷哭了”的字幕,售卖专升本培训课;有营销号就是一张图,说她是“陪酒女”“学历造假”“吃人血馒头”;还有人攻击她的粉红色头发,给她贴上“妖精”“红毛怪”等标签。尽管后来郑灵华将头发染成黑色,诋毁声也未随之消失。
  
  郑灵华去世后,又有“键盘侠”评论称:“这女孩真脆弱”“为了做纪念自己留着看就行了呗,发出来干嘛”“我猜大部分网暴者都是男/女的吧”等引战言论,评论区里很多人因此争吵起来。
  
  在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中心研究员曾持看来,参与网络暴力的人隐藏在互联网的“假名”背后,他们在侮辱、诽谤时,也许不会意识到那是一件残忍的事情、自己可能是一个残忍的人。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类似事情,网暴者自己私下嘀咕一句,可能不了了之,但在互联网上作出的评论行为却能成为网络暴力。原因就在于,人们总是带着自己生活中的既定成见去评论他人,这一冲动又被互联网的匿名本质扩大、记录和传播。
  
  “互联网完全消解了人际交往的距离,通过即时回复营造了一个假装有朋友在身边的环境。分享者的倾诉内容和方式看似在与朋友对话,但实则是在与陌生人‘撒播’(即不求回应或者得不到有意义的回应的交流方式)——博主得到的可能是缺乏语境、被曲解、被成见所害的回应。互联网的流言从不停止、从不遗忘,没有一个正常人能抵御一直处在舆论洪流之中的处境。”曾持说。
  
  证据难寻维权不易 治理网暴十分困难
  
  被网暴后,抓紧时间留存证据报警,就一定能解决问题了吗?
  
  记者注意到,现实生活中,被网暴者往往维权路漫漫,动辄半年或一年时间,最终还可能没有太大效果。
  
  据公开报道,郑灵华在发现被侵权的第一时间,就选择了报警,警方的建议是找平台投诉,随后郑灵华找到社交平台进行维权,之后联系媒体对自己的事件进行了完整报道和澄清,还去了公证处,将一些证据进行公示。能做的都做了,但其代理律师称,“实际操作中取证难,周期长,维权成本高,不易锁定实际侵权人”。半年多时间过去了,案件仍未有实质性进展。
  
  多名受访专家也指出,目前在进行网暴界定时存在一定难度。
  
  曾持具体分析道,一是性质,即什么样的语言算侮辱。人们的言语习惯并不是非黑即白,能对人们造成伤害的,除了直接辱骂的攻击性话语,还有嘲笑、挖苦、讽刺等。灰色语言的存在让界定“暴力”成为一件带主观性的事情。这从许多人对郑灵华事件的不理解中就能看到——“遇到网暴一笑而过就好啦”“连这点压力都承受不住”。除非引起重大的人身、社会和国家危害,否则侮辱罪和诽谤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二是主体,即由谁认定网暴。各平台都有各自独立的敏感词过滤库和人工审核机制,但有些平台基于其自身的审核成本,往往会忽视针对个体的人身攻击,甚至基于流量利益,利用、纵容网络暴力行为。
  
  “因此,按照违法行为、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去寻找某一个具体的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客观要件的证据时,存在一定困难。”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教授李丹林说。
  
  完善法律明晰主体 平台责任落到实处
  
  “平台对明显诽谤和谣言事件的传播应该负有连带责任。由于侵犯名誉权基本是一个‘告诉才处理’的罪名,所以仅依靠被网暴者的个人诉讼,无法解决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平台必须承担维护公共空间文明的责任。”曾持说。
  
  李丹林建议,无论是学校教育还是媒介环境治理,都要从注重教育灌输培养尊重他人人格尊严的角度出发,同时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观念,提高人们尤其是未成年人的道德修养、媒介素养。构成网暴环境的言论的发言者,不一定都是怀有恶意,但是由于人们受长期的“正义的暴力”的影响和熏陶,以为具有道德正当性等合理动机,就可以占据道德制高点、口不择言。
  
  他认为,同时也需要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要知道违反伦理道德与违法犯罪之间的界限可能随时被打破。网络社区、现实社会中的公益组织、学校也可以建立专门机制,为网暴受害者提供心理和生活上的帮助。
  
  “网暴者应当负法律责任,但目前可能难在执法层面,互联网都是有记忆能够溯源的,要分清最 开始的造谣者和捏造事实的人,转发浏览次数较多的‘帮凶’和不明真相路人等,对于达到处罚标准的,即使人数多,也应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他建议对网络暴力进行专门立法,包括网络暴力的认定标准、责任主体的划分,以及如何处理网暴者等具体化明确化的规定。
  
  据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