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上的“情绪杀手”怎么防

  
2021-12-03 11:05:17
     

 

  “路怒症”通常指因开车时交通堵塞或因不理解其他司机的驾驶行为,从而产生愤怒情绪。在这样的情绪下,发作者可能会作出胡乱变线、强行超车、闯黄灯、骂脏话等行为,严重者甚至可能会攻击其他车辆或司机。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曾在北京、上海、广州3个城市随机抽取900名司机开展问卷调查,约35%的司机承认自己属于“路怒族”。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路怒症”看上去是一种心理问题,其背后既有司机对个人情绪的控制力因素,也可能受生活节奏、路况压力等情况影响,其心理本质还是对交通文明的漠视。缓解“路怒症”问题,重点是提高驾驶者个人的交通文明意识和规则意识。
  
  轻则扣分重则刑拘
  

  数据显示,2012年1月到2015年4月底,全国公安交管部门查处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强行违法占道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等“路怒”违法行为共计1.04亿起。根据公安部官方数据,2013年导致事故起数8.02万起,同比上升4.9%。2014年又上升2.4%,这个数据在2015年1至4月份,再上升1.7%。
  
  在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交通运输法研究会副会长郑翔看来,“路怒症”是一种心理问题,人一坐进车里,就有种自己也有钢筋铁骨的幻想症状,但其心理本质上还是对交通文明的漠视。
  
  因“路怒症”引发交通事故应当作何处罚,其依据是什么?
  
  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魏镇胜介绍说,如果驾驶者强行超车、并线、不停鸣笛,这些行为违反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相应条文要求,要受到罚款、扣分等行政处罚。
  
  “可能触犯的法律是治安管理处罚法。”魏镇胜说,“路怒症”升级,双方车辆发生了剐蹭,或者车撞了行人,或者两方下车后发生了轻微肢体冲突,这种情况都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会被罚款、警告或行政拘留。
  
  “严重的可能会违反刑法。”魏镇胜指出,如果两方车辆相互别车,竞速追逐,这种行为和醉驾是一个罪名——危险驾驶罪。而如果发生的肢体冲突鉴定后达到轻伤以上标准,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在公共场所,双方纠纷严重影响了交通,还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提高交通文明意识
  
  由于“路怒症”是一种情绪刺激下的外放表现,专家认为对于“路怒症”的治理最重要的还是司机个人要形成交通文明意识和规则意识,外界则可以通过教育等其他方式辅助司机文明安全驾驶。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则提出,治理“路怒症”需要综合施策:加快交通建设,从物理上彻底解决交通拥堵的问题;对“路怒症”演变成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要采取严厉打击措施;加强对驾驶人员心理的调适和教育,在驾驶证培训环节增加一些驾驶心理的教育培训课程,从早期阶段进行干预。 据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