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太太离婚获93万“家务补偿”

  
2021-04-09 16:31:24
     

  家务劳动的价值不仅要被“看见”,更应该被“看重”。记者从山东高院获悉,烟台市芝罘区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被告为全职太太的离婚案,全职太太最终获93万元的“家务补偿”。
  
  据介绍,原告朱某与被告刘某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刘某在生育子女后辞去工作,一直在家照顾子女起居上学,所有收入靠朱某每月支付生活费。朱某称二人婚初感情尚可,但刘某婚内出轨,并且刘某赋闲家中,双方观念差异巨大,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庭审中,刘某否认朱某关于出轨的事实主张,并称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朱某对其不信任,常对其实施家暴,动辄打骂,甚至在公共场合也是一言不合就动手。
  
  审理过程中,法官要求原告立即停止暴力行为,并告知其被告在照顾子女、家庭中的重要意义和价值,劝说原告给予被告一定补偿。最终,原告承认了错误,认可了被告的价值。
  
  最终,经法官多次调解,原、被告达成一致: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子由原告自行抚养,婚生女由被告自行抚养;原、被告共同购买的房屋的财产性权益、登记在原告名下的轿车、原告名下全部存款均归原告所有,原告支付被告上述财产的补偿款93万元。
  
  法律人士分析认为,被告结婚后放弃了事业,成为家庭主妇、全职太太,每天重复做各种繁杂家庭事务。在被告决心同意离婚时,法院帮助其维护了权益,肯定了全职太太的家务劳动价值,传递出夫妻应平等互爱、共担家庭责任的价值导向。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据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