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

  
2020-01-16 09:22:15
     

14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交管部门将启动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等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此次推出的6项新措施中有3项在2020年3月1日起开始试点推行,另有3项在2020年3月底前全国全面实施。

3项试点推行的措施主要是围绕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在交管领域应用、优化驾驶人记分管理等方面。主要包括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试点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李江平介绍,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达到相关要求的,减免最高不超过6分交通违法记分,发挥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

李江平介绍,公安部制定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其中,《工作规范》明确了本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已经达到12分等8种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工作规范》明确了可以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的情形。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工作规范》还明确了了减免记分的方式和分值。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作不记分处理。机动车驾驶人每个记分周期累计最高减免6分。该项措施自2020年3月1日起,在湖北、广东深圳等地先行试点。

3项全面推进的改革措施主要是总结推广已试点的改革措施,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落地,进一步扩大改革覆盖面,让更多群众企业享受到便利实惠。一是全面推行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二是全面推行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三是全面推行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