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季 王焰 受访者供图
5月21日,在理县司法局薛城司法所的办公室里,蔡明霞又一次翻开那本已经卷了边的调解记录本。本子上密密麻麻地记录着一件件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当事人诉求、调解节点和最终结果。她习惯每隔一段时间就翻一翻这些记录,看看有没有漏掉回访的,梳理哪些类型的矛盾纠纷在反复出现。
这个习惯,蔡明霞已经保持了四年多。2021年6月,蔡明霞从理县桃坪镇政府调任薛城司法所所长,3个月后,“蔡明霞调解室”正式挂牌成立。从那时起,她的调解记录本便一页页地厚了起来。
首次独立调解
当事人给了她一个“下马威”
蔡明霞仍清晰记得2021年7月的一次调解,那是她到薛城司法所后第一次独立处理纠纷。
那天,两个老人走进薛城司法所。田老控诉王老的废品堆满了楼梯,影响其上下楼。双方一见面就剑拔弩张,蔡明霞喊了一声“你们不要吵了”,没人听。她想让双方各自陈述,可谁也听不清谁在说什么。最终,这次调解不欢而散。
“给我整神了。”蔡明霞用四川方言形容当时的感受。她给前任薛城司法所所长刘萍打电话求助。刘萍是“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经验丰富。电话那头,刘萍告诉她,不能把当事人放在一起吵,要分开谈,这叫“背靠背”调解。
蔡明霞这才明白,调解不是当裁判、划对错,而是要先让各方把情绪倒干净,把真实诉求说出来。随后,她单独了解情况,得知田老买的房子从始至终未设计楼梯,而是借用王老家的楼梯,现在却想将楼梯占为己有。
这次调解失败对她触动很大。“要听,要问更多人——当地的干部、邻居,才能还原事实。”蔡明霞说。从那以后,她总结出了“一听二问三调四访”工作法:先听,让当事人吐完怨气;再问,大范围开展走访,了解当事人真正的诉求;然后调,结合法院、公安、乡镇政府等多方力量开展调解;最后访,回访确认履行情况,防止当事人“反水”。“这套方法看起来不复杂,但做起来需要耐心,更需要真心。”蔡明霞介绍道。

蔡明霞在较场村开展法治宣传
与他人共情
埋下为群众解忧的“种子”
第一次调解遭遇挫败让蔡明霞意识到,调解方法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能与当事人共情,让当事人真正信任你。这份共情,其实早在多年前就埋下了种子。
2005年,蔡明霞还在理县桃坪乡(2015年撤乡设镇)政府工作。彼时的她在羌寨的碉楼底下卖票,闲下来就免费为游客提供讲解服务。附近有个羌族阿姐很勤快,和丈夫一起种葡萄,快挂果的时候,将近一亩地的葡萄却被人毁坏了。羌族阿姐很难过,认为没人会帮她。蔡明霞看着她难过的样子,心里也很不是滋味。
后来,剩下的葡萄成熟了,羌族阿姐把它们分装成一袋一袋的,拿到碉楼底下卖,每袋售价1元。蔡明霞就每天都帮羌族阿姐卖葡萄,一天能卖几十元钱。葡萄的销路问题解决了,羌族阿姐的怨气也慢慢散了,家里的日子渐渐好了起来。
2008年,蔡明霞离开桃坪乡时,羌族阿姐送了她一件衣服,黑布上有羌族阿姐亲手绣的羌绣。时至今日,蔡明霞还经常穿这件衣服。“为群众解决了急难愁盼问题,群众的信任早就埋在了心底。”蔡明霞说。
这种情感在蔡明霞身上表现为一种自然的共情。有当事人情绪激动骂了她,她不急,先把个人情绪和工作分开。“情绪激动更解决不了问题。”蔡明霞说。
如今,薛城镇有12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人口有6800多人,每年大大小小的矛盾纠纷有100余件。蔡明霞的手机从来不关机,经常有群众打来电话。她有时候一边炒菜,一边听当事人陈述,灶上的火关了,电话还没挂。

蔡明霞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
深夜上山
解开李子树下的“死结”
怀揣着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蔡明霞逐渐摸索出一些调解方法,但对她真正的考验还在具体的纠纷处理中。
2021年8月,正是青红脆李成熟的季节。一天晚上10点,薛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某村有果农扣留了收购商的车。蔡明霞和驻村干部连夜赶到现场,双方已经僵持了几个小时。
原来,果农潘某和来自贵州的李老板之前口头约定收购价为2.5元一斤,潘某收了3000元订金,与李老板约好时间进行采摘。然而,采摘当天,潘某看到同村甘某品质差不多的李子卖到了3元一斤,心里不服,要求加价。李老板不同意加价,还在选果环节挑刺。不收裂口、小果、坏果本就是行业规矩,但潘某家人觉得李老板“选得太狠了”,双方吵了起来,潘某家人还说了脏话。李老板一气之下把其他农户的果子装车送走,不打算收潘某的了。潘某便扣住李老板的车,不让他走。
蔡明霞先找潘某谈。她了解到潘某家庭经济紧张,收入来源单一。于是,她没急着批评潘某,而是把道理摆清楚:“收了订金就表示同意约定,反悔要双方都同意才行;扣车、骂人都是违法行为。”潘某听进去了,同意让李老板把李子收走,不再加价。
但是,正在气头上的李老板不肯了,说要去法院起诉潘某。蔡明霞把潘某的家庭情况告诉他,又说:“你大老远来收购李子,帮群众解决销路,我们很感谢你。出门做生意以和为贵,能不能先让他给你道个歉?”
蔡明霞在双方之间来回跑了好几趟,凌晨2点半,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潘某向李老板道歉,李老板因为运果车早已发往贵州,无法再收潘某的李子,补偿潘某1500元,并帮潘某把李子免费拉到汶川水果市场,由潘某自己销售。
双方签完协议,蔡明霞没有离开。她趁这个机会,给现场的村民讲起了诚信经营和口头约定的法律效力。回到镇上已是凌晨3点多,但她觉得值——一场纠纷妥善化解了,更重要的是,在场的人把相关法律知识都听进去了。
调解不是
“和稀泥” 公正才能服人
化解收购李子纠纷,蔡明霞靠的是耐心和共情,但处理有些案子,光有耐心和共情还不够,还得顶得住压力、守得住底线。
2023年,薛城镇某村村民徐某向上级部门反映:村上修路经过他家房屋,影响住房安全,要求搬迁重建。蔡明霞联系村干部一起到现场查看,又走访附近群众。经相关部门鉴定,修建道路确实对徐某的住房安全有一定影响,但不需要搬迁,通过排危就能解决。
蔡明霞把结论告诉徐某,徐某不服,不断变换诉求。调解前后持续了3个月,多次失败。“该你得的我一定帮你争取,但是漫天要价肯定不行。”蔡明霞每次去找徐某,都把道理翻来覆去地讲。最后,徐某终于同意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房子,由村上补贴排危费。“调解绝不是‘和稀泥、打烂账’,对无理诉求不能一味让步。”蔡明霞说。
日子久了,蔡明霞在薛城镇成了大家都熟悉的人。有时,她路过村民杨洪青家门口,杨洪青远远地就喊:“蔡所长,进来坐哈嘛!”同村的王学兰每次见到蔡明霞都要拉着她说半天话,蔡明霞也不急,听完了才走。王学兰跟旁人说:“蔡所长这个人,你跟她说话,她真听。”
在蔡明霞看来,有人到司法所来咨询问题,证明法治宣传工作收到了实效——老百姓遇事知道找调解、找法律解决。2023年,蔡明霞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从桃坪镇到薛城镇,从卖票窗口到调解室,从第一次被当事人吵得不知所措,到成为老百姓信任的那个人,蔡明霞凭借的是耐心、细心、诚心和公心,以及把“法”和“理”讲进了百姓心坎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