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张国华:推进法商融合 探索法治商业新模式

  
2023-12-12 14:52:45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人物小档
  
  张国华,男,1976年7月出生,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常委,现任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近年来,张国华积极投身于企业法商融合管理研究,探索现代企业治理能力提升的法治化道路与举措,使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治企能力始终保持中冶集团子企业最好水平和同行业同类型企业先进水平,张国华也被国务院国资委评选为中央企业优秀总法律顾问和法制宣传先进个人。
  
  20余年企业法务管理经历、10余年企业高管经历,张国华经历了企业在“商无法随”下的被动时期、“法随商进”的攻守自如阶段、“法助商行”的奋发图强历程、“法商融合”的时代楷模景象,始终坚持对依法治企、以法兴商的精益求精,对追求规则与资源并重、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初心不改。
  
  ●做让人尊重的法律顾问
  
  2002年10月,秋高气爽。张国华第一次踏入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冶)大楼,彼时的中国五冶几乎没有一名法务人员,更谈不上建立法务部门,“那时候,几乎每天都在处理被诉案,每天都焦头烂额。”
  
  那时,建筑市场法制规范不健全、企业主体无序竞争,一些企业因此遭遇了不可承受的市场风险和损失。中国五冶高层一致认为,企业要想真正走出困境,唯一出路就是践行法治、遵循契约法则、信守合约承诺、维护合同权益。一次,张国华在评审合同时提出了一项法律修改建议,而彼时,市场营销人员已自作主张与业主草签了合同,双方僵持起来。总经理权衡再三,支持了张国华的意见并到青海与业主协商,达到了预期。这次坚持也化解了一次重大风险危机。
  
  在处理好被诉案件和评审好合同的同时,张国华开始思考如何从制度层面将法律管理嵌入企业经营活动。2003年1月4日,中国五冶正式成立法务部,首先做的就是在制度中明确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所有文件都要经过法务部审核。他还与同事一起制定合同标准文本,编制签约指南和履约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合约管理。
  
  2004年春节之前,法务部一直保持“一个处长一个兵”的状况。那年春节之后,法务部由2人增至5人。截至目前,中国五冶法务团队已扩展到近50人,企业法治足迹已是无处不在,且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需要。有中国五冶的中层管理人员说,“只有让法律顾问看过,让张‘总法’把过关,我们才敢真正放手去做。”中国五冶现任董事长朱永繁曾经分管法务工作10多年,他当总经理后定下的第一件事就是“总法”评审不过,总经理不审查。
  
  ●做精研业务的法律精英
  
  “作为企业总法律顾问,需要了解、熟悉业务,知晓业务需求和发展目标,结合这些再考量法务部如何才能帮助业务,在遵守规则的基础上,以公平互利赢得信任与市场,实现以法促商、高质量发展,这就是法商融合的核心内涵。”张国华说,“我会去每个部门学习交流,不先把自己锻炼成行业专家,是无法提供有效的法务支持的。”2014年,张国华积极参与研究和创作的“基于提高企业整体创利水平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管理成果,获得四川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第四届全国建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
  
  2015年7月,骄阳似火,数百名债权人代表来到某省一家颇具影响力的民营企业,那天是这家企业宣告破产的日子,当管理人宣布普通债权清偿率仅为3%时,很多债权人代表面露愁容。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五冶1亿多元的工程款债权100%获得清偿。在众多参建承包商中,只有中国五冶获得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这得益于由张国华制定的可以“未卜先知”的风险评估标准和一年半前设定的一道风险防火墙。
  
  “这是对中国五冶多年来法治建设成效的一次深度考验。自此,五冶人更加坚定地走向了法商融合之路。”张国华说道。
  
  “目前,从实践上完整提出‘法商融合’管理模式的企业,只有中国五冶一家。”张国华自豪地说道,所谓“法商融合”,是指将法的理论和思维方式全面运用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实践,用法的思维和理念制定规则,在规则意识下整合资源,将追求效率的经济价值观与方法论同追求公平的法治价值观与方法论有机结合,以实现主体权益的均衡发展和企业自身的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张国华积极投身企业“法商融合”管理研究,在推动形成具有企业法治建设创新性、开拓性、先导性的“法商融合-中国五冶管理模式”过程中,发挥了积极而关键的作用。
  
  2021年,中国五冶在全国八大建筑央企250多家子企业中,净利润排名第十、净资产收益率位居第一,这与2002年发不起工资的境况相比,形成了鲜明对照。自2017年成都市建立企业诚信排名制度以来,中国五冶诚信排名始终保持在前三名,第一是常态。中国五冶已然成为行业法治建设的标杆企业和示范性企业。四川省法学会也依托中国五冶成立了全国首个以“企业法商融合”命名并作为研究对象的研究机构——四川省法学会企业法商融合研究会。
  
  2011年,张国华开始担任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之后又先后当选武汉、上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12年来,他所办案件无一例被当事人申请撤销、被法院不予执行,以作风正派、专业能力强、调解结案率高、息诉止争效果好着称,获得仲裁员、仲裁秘书、当事人的广泛好评,并被成都仲裁委员会推荐为十佳仲裁员和成都市“蓉城英才计划”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