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称呼 见证她从公诉新秀到行家

  
2020-11-19 12:39:44
     

三个称呼 见证她从公诉新秀到行家
  
——记青神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曾新秀


曾新秀在办公室里查阅资料


曾新秀出庭公诉
  


  滕燕 本报记者 熊勇 文/图
  
  “作为一名公诉人,我的工作很普通,没什么好宣传的……”初见曾新秀时,她这样说道。笔挺的检察制服,“杂乱”的办公桌,身后挂着一面小黑板,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着案件名称、出庭日期等,她就是青神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曾新秀。
  
  2008年进入检察院,从检12年来,曾新秀先后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未检科、第一检察部工作从“曾小妹”到“曾妈妈”再到“曾大姐”,三个称呼的变化,也见证了她从公诉“新秀”到“行家”。她先后被评为眉山市优秀公诉人、青神县三八红旗手、青神县优秀公务员,荣立眉山市检察院个人三等功。
  
  “公诉工作就是我的事业,我最看重的正是国家公诉人这一庄严的身份。”曾新秀告诉笔者。
  
  她是爱学习的“曾小妹”
  
  脚踏实地练好“课本”本领
  
  “能考进检察院从事法律相关的工作,我觉得很荣幸,这也是我的人生目标,家人和朋友都替我感到高兴!”2008年底,曾新秀怀揣着朴素的检察梦,如愿考入青神县检察院。
  
  作为一名“新秀”,她深知,要干好这份工作,除了要有为人民服务的初心、维护公平正义的热血,还要有过硬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了尽快熟悉业务,她主动向单位里的长者取经,刻苦钻研,从前辈们过去办理的精品案件中学经验、找方法。“参加工作以后,我和同事们一起办理的第一件案子,是发生在春节前的一起抢夺案。”尽管时隔多年,曾新秀依然记忆犹新:“两名犯罪嫌疑人均是刑满释放人员,气焰十分嚣张,并在庭上扬言‘你这个小女娃娃,等我出来后,我再收拾你’。”面对威胁恐吓,初出社会的曾新秀第一次感到有一丝惧怕。然而,很快又有一个声音在她的心里呼唤着:“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让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是我的职责所在,心存正义、肩负职责,由不得退缩!”
  
  从那时起,曾新秀对公诉人这份职业有了初步认识——有压力、有挑战,但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后,又很自豪、很有职业成就感。
  
  刚开始办理案件的时候,曾新秀也曾湮没在繁杂的证据中不得要领。但是,在资深检察官的指导下,她结合自己的思考总结,逐渐掌握了抽丝剥茧、洞察实质的方法,学会了围绕案件的罪与非罪、此罪彼罪以及其他影响案件量刑的关键事实去把握案件、分析案情。“她刚进检察院时,我们都喜欢叫他‘曾小妹’,别看她年龄小,但骨子里却有一股不服输、敢于拼、善于学的劲儿,这也是成为一名优秀公诉人最基本的条件。”青神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郑文博说。
  
  学无止境,学以致用。曾新秀家住眉山,每天往返青神县上下班,需要2个小时的车程,在这途中,车里播放的不是音乐,也不是广播,而是法学院校名家讲座的音频。
  
  她是爱学生的“曾妈妈”
  
  真心真情关爱“问题”青年
  
  “曾妈妈,最近怎么样?工作很忙吧,天气逐渐凉了,要保重身体哦,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在曾新秀的微信好友里,有一个备注为“儿子”的人经常和她联系。“他很不错,大学毕业后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今年他都已经结婚了。”谈起这个“儿子”小伟(化名),曾新秀有讲不完的故事。
  
  2017年,小伟还是成都某大学的大二学生,寒假期间,他回到了青神县城。某天下午,小伟邀约小浩、小希到某水吧玩耍。其间,小伟从一名女子处购买了100元的冰毒,随后三人以“吹壶壶儿”的形式,在该水吧的包间内吸食毒品。当晚8时许,青神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将3人抓获,小伟到案后,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那年,我也刚成为母亲不久,无论是作为检察官,还是母亲,看到这些误入歧途的孩子,我都很痛心。”接到案件后,曾新秀对整个案件的证据情况、小伟父母的情况以及小伟在学校的表现情况等多次进行梳理分析。
  
  她认为,小伟虽已成年,但心智上尚不成熟,所以成为了毒品的受害者。曾新秀通过与小伟耐心交谈劝导,促使小伟对自身行为进行反思和悔过,积极认罪悔罪,并向检察机关提交了悔过书,表示将认真戒毒。小伟的父母也承诺保证小伟不再触碰毒品。最后,曾新秀向检委会建议对小伟作罪轻不起诉。
  
  在曾新秀看来,刑法不仅要重打击,也要重保护,特别是对于误入歧途且有强烈悔过意识的年轻人,他们需要多一次机会,这对其本人、家庭乃至整个社会都是有好处的。
  
  她是爱较真的“曾大姐”
  
  嫉恶如仇弘扬公平正义
  
  12年从检生涯中,曾新秀用她的“较真儿”,始终追求精益求精,坚持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每一件案件逐渐成长为公诉“行家”。经过多年历练,同事们也开始亲切地叫她“曾大姐”。
  
  在曾新秀办理的案件中,有普通刑事案件,也有大案要案。“案件不分大小,哪怕再平常不过的案件,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大案。我们所做的每一个决定都会影响别人的一生,所以,认真办好每一件案子是我的职责。”曾新秀说。
  
  2019年4月,眉山市检察院将“7· 30”专案分案交由青神县检察院办理。该案系全国扫黑办督办案件,共计11件28人,犯罪嫌疑人主要涉嫌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经营、掩饰犯罪所得、帮助毁灭证据等八类罪名,涉案赃款数额14亿余元。由曾新秀、胡建等人组成专案组,历时6个多月,审阅案卷近70卷,制作阅卷笔录10余万字,形成了400多页、30余万字的案件审查报告。
  
  有了办理重大案件的成功经验,曾新秀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更加得心应手。2019年12月18日,青神县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宣判,宋某某等5人的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的刑罚。
  
  在办案过程中,曾新秀针对该案首要分子“零口供”、反侦查能力强,法律关系交织复杂、案件定性争议大,案件关乎群众“菜篮子”、社会影响恶劣等特点,向侦查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50余条,制作阅卷笔录7万余字,提讯犯罪嫌疑人30余次……然而,最初自愿认罪认罚的方某某、彭某突然当庭翻供,不愿指证宋某某等人的犯罪事实。曾新秀和她所在的公诉团队果断调整庭审策略,运用多媒体示证,使法官、被告人、辩护人及旁听人员直观全面地看到举证内容,迅速地掌控了庭审节奏,使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得到有力指控。最终,在青神县当地让人谈之色变的“肉霸”认罪伏法。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每一次尝试,每一步探索,都源于曾新秀对这一份职业的热爱和责任的担当,也正是因为这份热爱与担当,让她坚定信念,一路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