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交警,我的岗位在路上
——记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曾颖
曾颖(左)在路上开展排查工作
曾颖(左一)给交警们支招
刘红 王霞 本报记者 俞阳 文/图
人物小档
曾颖,男,汉族,48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现任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1992年,曾颖光荣地成为一名人民警察。在此后的20多年职业生涯中,他从一名普通的铁路民警,成长为铁路派出所所长,地方派出所副所长、教导员、交警副大队长,在岗位上恪尽职守,以保一方平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出色完成了组织交给的任务,为公安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2年9月,曾颖调至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交警大队任副大队长。无论分管哪块业务,他都像一名老黄牛一样任劳任怨、求真务实,做到了让领导放心、群众满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并先后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政法干部、追逃英雄等称号,并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不断学习 廉洁自律
面对乡村道路路线长、路况复杂、交通事故频发,而大队警力有限的事实,曾颖凭着决不认输的犟劲,视困难为机遇和挑战。他始终坚持“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思路,紧紧围绕“抓基础、树形象、上台阶”的总体目标,努力提高旌阳交警在人民群众中的信誉和形象。
无论是分管事故、车管还是秩序,曾颖一直提出“向我看齐”的口号,要求民警始终做到政治上清醒坚定,经济上清清白白,工作上尽职尽责,管理上清清楚楚,生活上普普通通,要求大家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在他的带领下,分管的领域营造了共识、共心、共事的良好氛围,建成了团结、务实、勤政、廉洁、高效的集体。
针对大队的民警情况和交管工作的特点,曾颖协助大队领导班子拟订监督机制,健全制度,从队伍纪律作风整顿抓起,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双管齐下。牢牢抓住“制度化管人”这个“牛鼻子”,修订律令。协助大队健全了《民警绩效考核办法》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制定了《民警岗位轮换交流制度》,适时轮换交流民警岗位,做到人尽其才。
勇于担当 铁面无私
2006年,曾颖在铁路公安派出所工作时,曾经侦办过一起未成年人持枪抢劫案。嫌疑人唐某15岁,是曾颖曾经在机械厂工作时的师兄的儿子。当曾颖带领案侦民警侦破案件将嫌疑人唐某抓获后,师兄一家到曾颖家中为其儿子求情,希望从轻发落。曾颖对其讲明了案件的性质,可能受到的处罚,以及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处罚的特殊规定,他深情的对师兄讲:“如果今天我放你儿子一马,你们一家有可能短暂团聚了,但我的儿子就会失去父亲,希望你能理解,犯了法就应当受到处罚。如果有啥子气你就向我身上发。”最后,他的一言一行感染了师兄一家,两家不仅没有交恶,侄儿还表态将好好改造。
2009年8月,曾颖由铁路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长,因改制调任至旌阳分局凯江路派出所任副所长。他没有因为职务降低而丧失一个党员民警应有的责任,而是勤勤恳恳地配合派出所领导管队伍、抓业务,使得他所在的团队多次荣获各种奖励。
2010年全市公安系统大力开展警校共育工作。曾颖所在的凯江路派出所在辖区,仅学校就有20余所。为保证警校共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他带领派出所驻校民警立足于创建平安校园,扎实开展工作。特别是在辖区几所“9+3”学校,他配合学校积极开展对少数民族学生文化、职业方面的教育,与学校老师和少数民族学生打成一片,从生活、学习、纪律方面配合老师对学生进行管理,使得该派出所“9+3”教育工作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接见。
认真履责 率先垂范
2011年初,曾颖因工作需要被调至黄许派出所任教导员。他从抓队伍、强业务入手,发挥了老党员的榜样作用,带领全所民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一次,他所在的黄许派出所接到当事人报警称其所在加工厂价值10余万元的设备的罐体被盗,在对现场进行勘查未取得有价值的信息后,他带人在现场附近展开了周密的调查,由于工厂所在位置十分偏僻,并无监控可查,有价值的信息极少。
他重新清理思路,利用电信基站的信息,锁定了案发时在现场基站出现过的通讯信息,一举锁定犯罪嫌疑人,将其抓获,使该工厂挽回了损失,获得了企业的好评。
2011年9月,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清网行动,他主动受命担任命案逃犯张某追捕组组长,与其他同志一道开展对因杀人潜逃17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张某进行抓捕。从嫌疑人潜逃之日起,17年从未回过家,也未与家人联系过,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为了嗅出犯罪嫌疑人的踪迹,他和抓捕组的同志一道,夜不能寐,食不甘味,在通过大量的走访和秘密调查,他获取了11个他认为有价值的电话号码,并从这11个电话号码延伸到了1000多个相关通讯记录。
最终,在这1000多个电话号码中,找出了犯罪嫌疑人踪迹。最终在大同的一家煤矿顺利将嫌疑人抓获。在此次清网行动中,曾颖带领抓捕组成功抓获两名命案逃犯,由于他的突出表现,被授予了追逃英雄的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2012年9月,曾颖被调至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交警大队任副大队长一职。初来大队,他受分局指派参加赴甘孜的援藏工作。在藏区工作过程中,他充分发挥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出色地完成了工作,被市公安局授予三等功奖章。
2016年2月,因工作需要,曾颖被调整为分管秩序的副大队长。他深知旌阳交警大队辖区大部分是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秩序管理工作量大,压力大,队伍管理困难,他从抓队伍、强业务入手,团结带领秩序民警,依法依规开展道路管理工作。小到方案制定,大到重大事故、突发事件、重大安保等他都亲临现场。熟悉他的人都知道,每天上班,在办公室时间少之又少,他一准在路上。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是交警,我的岗位在路上”。曾颖以高度的责任心,受到了领导同事的一致好评。
联系群众 当好公仆
把最简单的事情做好就不简单,把最平凡的事情做好就不平凡。作为普通人,如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无疑,曾颖为我们高扬起了一面旗帜。
在黄许派出所工作期间,一名10年多未上户的“黑人”李某经曾颖远赴雅安多番查证,向局领导多次请示汇报后终于有了户口。为了感谢曾颖,他的母亲唐某向曾颖送去一个红包,但被曾颖婉言谢绝了。情绪激动的李某不知如何感谢曾颖才好,当着众人在派出所内跪在曾颖面前,流着泪喊道:“恩人啊,曾叔叔,这辈子我愿意为您做牛做马!”
周某——黄许镇一名被拐妇女,在经历了3次被拐后,回到家乡已近60岁,精神恍惚,多次被家人拒之门外,晚上就睡在黄许镇某企业大门口,曾颖发现后多次与其家人联系,“这是我的家事,跟你们警察有啥关系,不要一天多管闲事。”遭遇“羞辱”的曾颖并没有放弃,不仅找到了当年周某户口的原始依据,为其重新上户,考虑到他家人的关系,曾颖还主动联系了当地敬老院,妥善地将周安顿下来,让其安度晚年。
2014年初,分局开展“万警进万家”活动,曾颖与天元镇歇月村11组村民陈云华、赖阳蓉夫妇结成“穷亲”。他再忙也要坚持每周到陈云华家中走访并送上生活必需品慰问;联系人员帮陈云华家修复损毁的房屋;在得知陈云华去世的消息后,立即前去看望并送去了自己的一份心意,并联系村委会为其解决了丧葬费用和赖阳蓉低保问题。
在分管事故期间,曾颖带领民警在侦破一起摩托车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过程中,通过大量的走访、摸排查看监控视频,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再将其移送起诉中,由于嫌疑人提供的出生日期是农历,导致案件在移送起诉过程中嫌疑人的责任年龄形成争议。为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曾颖立即带领事故民警远赴嫌疑人老家——重庆云阳一偏远山区,核对嫌疑人原始的出生登记资料。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确定了嫌疑人的出生日期,从而证实了嫌疑人作案时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无私奉献 坚守岗位
爱岗敬业不是一句空话。曾颖深知自己的一言一行代表着人民警察的形象,时刻以人民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兢兢业业,默默奉献。自从分管秩序管理以来,为了督促检查路勤民警的在岗执勤情况,他凌晨两三点起床,亲自驾车上路查岗,并对国、省道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检查纠正。
今年11月初,曾颖在执行一次保卫任务时,凌晨4点过,天气很冷,他一心只想着工作,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以至于患上面瘫,医院多次劝其住院治疗,同事也劝他多休息,但他总是那一句话——“没事”,只是每天在医院门诊扎针接受治疗,完了以后又马上投身到工作当中。
遇到不理解的人问:“你这样一心扑在工作上,值得吗?”曾颖总是笑着回答:“首先我是一名党员,然后我是一名警察。”他就是这样任劳任怨一直履行着一名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诠释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铮铮誓言。在他的影响下,全队民警以良好的精神面貌,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整齐划一的工作节奏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