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让我们拿回了辛苦钱。”“感谢法院帮助追回了脱管多年的资产,解决了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近日,宜宾市名城五金交电化工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债权人及债务人出资单位分别向宜宾市翠屏区法院送来锦旗,感谢法院一揽子解决了企业全部遗留问题,让资不抵债企业成功退出市场。
企业申请破产
法院指导管理人找到脱管资产
1985年10月21日,宜宾市商业局(现宜宾市翠屏区商务局)出资设立宜宾市五交化公司化工交电营业部。1992年9月28日,宜宾市五交化公司化工交电营业部工商登记变更为宜宾市名城五金交电化工公司(以下简称五交化公司),并改制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本53.46万元,经营范围为五金交电(不含进口摄录像机)、化工产品、油漆、涂料。
五交化公司改制之初,经营状况较好,职工待遇优厚。但后来因企业管理、经营方式等不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出现严重亏损。1995年,企业主营业务处于歇业状态。2001年2月14日,五交化公司发生火灾,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直接导致企业无资金再恢复生产经营,全面停业停产。
2023年初,为解决企业清算注销、人企分离、职工安置等遗留问题,五交化公司向翠屏区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根据审计报告显示,五交化公司欠付职工集资借款本金及利息100万余元,各项资产、负债抵销后,仍负债60余万元。翠屏区法院于2023年3月14日裁定受理案件,并按照相关程序指定四川宏成律师事务所担任该破产案件管理人。
进入破产程序后,翠屏区法院指导管理人依职权开展财产调查及债权申报审核,发现五交化公司已在2002年底进行了人企分离,大部分职工已领取人企分离安置费;除有账面代管房租收益和人企分离专项剩余资金外,还有位于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的一处房产。但因公司移交代管单位时,法定代表人未将该房产的情况告知代管单位,致使该房产20多年来一直处于脱管状态,且被案外人长期占有使用。经多次实地走访调查,最终锁定了这处长期脱管的企业资产。
2023年5月6日,翠屏区法院组织召开五交化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7名债权人申报,债权金额总计323566.86元。管理人审核确认后,将两笔普通债权共计209527.22元,并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职工申报多笔债权
法院巧用示范诉讼化解纠纷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李某某等12名公司职工补充申报集资款、借款等债权,多名债权人就其申报后未被管理人确认的债权提出异议,并向法院提起破产债权确认之诉。为此,翠屏区法院制定了“两条腿走路”的解决思路。一方面,该院在相同类型的20户职工破产债权确认之诉中选取2件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件,先行立案、审理、裁判,并邀请其他债权人旁听庭审,充分发挥类案示范审理作用。2起案件经开庭审理,法院以证据不足、已过诉讼时效等对李某某申报的8万余元集资款债权、陈某申报的借款本息债权76万余元不予确认。判决作出后,两人均服判息诉。通过示范诉讼、以案释法,打消了其他债权人的疑虑和不符合实际的诉求,其余同类型债权人未再坚持诉讼。另一方面,法院指导破产管理人通过提起诉讼和申请执行,追回了第三人占有的企业脱管房产。
五交化公司的破产债权及资产得到全面清理及确认后,翠屏区法院随即指导管理人制定《债务清偿方案和财产处置方案》,对债权人核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的三笔债权进行清偿,并提交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根据上述方案,该案依法确认的债权全额清偿,破产费用和管理人报酬全部支付,剩余资产移交破产企业主管单位。
至此,该破产清算案件顺利终结。“案件办理中,我们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一方面指导管理人多渠道追查财产线索,精准识别企业债权债务,成功追回企业脱管房产,为全额清偿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通过示范诉讼,高效化解涉职工债权衍生诉讼案件,防止了一案结多案生。”翠屏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侯旭说道。
(彭屏 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