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青春成长,司法守护少年未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筑牢校园法治安全防线,近日,绵阳市游仙法院仙海法庭法官奂思宇走进仙海水利风景区中心学校,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该校学生开讲《当青春遇见法律》为主题的“开学法治第一课”,引导校园未成年学生知法明理、守法践行,在法治护航下平安健康成长。

以案释法 明晰成长边界的“可与不可”
课堂上,法官从校园日常生活中的常见场景切入,以“面对同学递来的香烟,究竟该不该接纳”的现实问题为引,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的相关规定,明确该法条的立法初衷在于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

同时,法官结合真实司法案例,深入剖析未成年人沾染烟酒、夜不归宿、结交不良人等行为背后潜藏的安全隐患与违法风险,引导学生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坚守行为底线,对各类不良诱惑坚决说“不”。
剖析共犯 辨别少年义气的“是与非”
“是兄弟,就一起上!”这句看似热血的话语,往往成为青少年误入歧途的导火索。课堂上,法官结合自身审理的未成年人故意伤害典型案件展开讲解:三名少年发生冲突后,一人动手施暴,另外两人在场助威、助长声势,最终三人均被依法认定为共同犯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官清晰阐释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明确指出在场围观、助威造势的行为,客观上助长了施暴者的嚣张气焰,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围观、没有动手”不能成为免除法律责任的理由。同时,强调法律从不否定纯真的同窗情谊,但真正的挚友,应当彼此约束、相互提醒、及时劝阻,而非盲目跟风、抱团犯错。此外,法官现场授课,指导学生遇到同伴冲动滋事时,掌握冷静劝阻、及时脱离现场、第一时间告知老师和家长的正确处置方法。
释明权责 划分言行举止的“轻与重”
针对校园内频发的随意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私自传播他人隐私截图、网络吐槽泄愤等不良现象,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相关条款,细致讲解公民名誉权、隐私权、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法律规定。结合未成年人网络侵权典型案例,着重强调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聊天记录、社交平台发布内容等均可作为法定电子证据被固定留存。
同时,法官明确法律责任界定: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实施严重网络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侵权或违法行为,需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外,法官手把手指导学生,遭遇校园欺凌、网络侵权等不法侵害时,要保持冷静、固定留存证据,及时向老师、家长、警方求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课堂尾声,全体学生共同许下“珍惜自己、尊重他人、严守法律、依法维权”的青春法治诺言,筑牢内心法治信仰。
(刘杨 奂思宇 曾远航 岳婷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