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公布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十佳百优”检察文书评选结果,绵阳检察机关选送的多份检察文书入围全省检察优秀文书行列,其中1份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十佳”检察文书,7份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首届“百优”检察文书,获奖文书范围覆盖“四大检察”。

◆ 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检察文书
● 绵阳市检察院办理的某职务侵占、合同诈骗案《出庭公诉意见书》 承办人:李崇涛
◆ 全省检察机关“百优”检察文书(刑事)
● 绵阳市检察院办理的某职务侵占、合同诈骗案《出庭公诉意见书》 承办人:李崇涛
● 绵阳市检察院办理的某滥用职权案《起诉意见书》 承办人:薛真勇、杨跃、 张良花
● 绵阳市检察院办理的某敲诈勒索案《审查报告》 承办人:蒲琳
● 三台县检察院办理的某猥亵儿童案《起诉书》承办人:陈启红
◆ 全省检察机关“百优”检察文书(民事)
● 绵阳市检察院办理的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检察监督案《再审检察建议书》 承办人:王欣
◆ 全省检察机关“百优”检察文书(行政)
● 涪城区检察院办理的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行刑反向衔接案《检察建议书》 承办人:朱建华
◆ 全省检察机关“百优”检察文书(公益诉讼)
● 游仙区检察院办理的某镇人民政府对耕地堆放固体废弃物怠于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审查终结报告》 承办人:宋承星
(供稿: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案件管理与法律政策研究办公室 宣教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