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羌红·论见】第一期 | 循大禹“疏引”之道 探审执工作之策

  
2025-11-17 14:25:48
     

在羌山云海的环抱中,一抹“羌红”承载着千年的文化密码——它是炎帝后裔对红色的图腾敬仰,是节庆典礼上“纳吉纳鲁”的吉祥祝愿,更是羌族人民敬善崇和的情感象征。从婚礼上见证连理的祝福,到对贵宾挚友的赤诚敬意,这方红布早已融入北川的烟火人间,成为刻在血脉里的秩序与温情。

今天,“最羌红·论见”与您初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羌红”为喻,既致敬这份根植于泥土的文化基因,更探寻法治精神与民族温情的交融之道。

“最”:是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争创一流、追求卓越的决心;

“羌”:是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法治的信仰守护羌城的衷心;

“红”:是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干警绝对忠诚永不褪色的信心。

在这里,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干警聚焦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法院队伍建设、司法为民举措等畅谈所学所思所想。让每一篇论见都如羌红般真挚,用法治之光守护羌乡安宁,以文化之力凝聚治理共识。

首期开篇,愿这抹“红”连接你我。让我们承古启今,“循大禹‘疏引’之道,探审执工作之策”,共话法治羌乡的现在与未来。

干警分享

王保山(副院长)

依托综治中心深化“1319”联合调解,推动纠纷化解从“堵”向“疏”转变。通过一站式入驻、分类分级调解及“调解+司法确认”机制,整合资源,精准解纷。此举有效分流案件,减轻审判压力,实现案结事了,形成多元共治格局,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罗春梅(党组成员、禹里法庭庭长)

学习大禹治水“堵不如疏,疏不如引”的智慧与“枫桥经验”,我深刻认识到,现代社会治理必须转变理念,从被动处置转向主动疏导。面对纠纷,法院工作应前移重心,构建多元化解体系,通过强化源头预防、数字赋能和基层调解网络,将矛盾化解于萌芽。这要求我们打破机制壁垒,整合资源,引导群众优先选择非诉方式,最终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善治格局,推动社会和谐与治理效能双提升。

曹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堵不如疏,疏不如引”是治理智慧的根本转变。它启示我们,纠纷化解不应是事后“筑坝防水”的被动裁决,而应是全程“开渠疏浚”的主动治理。从源头预警、中端调解到末端修复,都要贯穿疏导理念,致力于“案结事了人和”。这要求我们不再是单纯的裁判者,更要成为矛盾的疏导者与社会关系的修复师,推动社会治理迈向更有弹性、更有温度的善治境界。

余宁(陈家坝法庭庭长)

“堵不如疏,疏不如引”理念要求我们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在诉前搭建多元平台,畅通分流渠道;在诉中注重调解与释法,追求实质化解;在诉后延伸服务,巩固解纷成效。作为基层法官,应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将疏导贯穿全程,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方式,推动“无讼”文化建设,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

雍蕾(民事审判庭四级法官)

面对“诉讼爆炸”压力,我们需借鉴大禹疏导智慧,积极应用在线调解平台,提升解纷效率;加强判后释法明理,促进服判息诉;针对类案发出司法建议,参与源头治理。通过柔性疏导与刚性裁判并重,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

伍鸿宇(执行局四级法官)

大禹“堵不如疏,疏不如引”的核心在于尊重规律、系统治理。当前法院面临案件激增、程序空转、资源分散等“堵点”,必须转向“疏导”思维。应推动从“司法中心”到“治理共同体”的理念转变,优化诉调对接,整合解纷资源,强化执源治理与执行和解,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构建分层递进、多元参与的解纷新格局。通过“执行+调解”联动,化解衍生纠纷,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统一。

肖慧(执行局三级法官)

参观北川大禹文化陈列馆,深刻感悟到大禹治水“尊重规律、疏堵结合、科学施策”的智慧对新时代法院执行工作具有重要启示。司法工作应坚守客观规律,确保公正司法;善用“疏堵结合”,多元化解纠纷,强化执行刚性;坚持科学施策,借助科技赋能,提升司法能力。以古鉴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李佶桐(刑事审判庭四级法官)

大禹治水因地制宜、疏堵结合的智慧,启示我在家事、借贷案件审理中,需精准识别纠纷根源。对于并非真意离婚的当事人,应深入沟通,疏导心结,必要时明确是非,促成和解。同时,严格依法办案,确保程序公正,并积极联动调解组织,形成解纷合力。大禹公而忘私的精神,更激励我坚守廉洁底线,维护司法公信。

愿这一抹传阅千年的“羌红”,继续照亮我们循法而治、疏引结合的治理之路,在新时代续写“案结事了人和”的法治新篇。

(李昭 刘杨 杨静 吴欢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