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检关于“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职能作用,冕宁县人民检察院认真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就已提起公诉的冕宁县蚕业有限责任公司罗某某挪用资金案,通过个案办理,双措并举,推动企业规范管理。
制发《检察建议》。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企业在管理方面特别是财务监督管理方面存在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结合检察职能开展溯源治理,向涉案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冕宁县蚕业产业发展中心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从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成长。
召开座谈会。7月11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箭一行到冕宁县蚕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企业负责人座谈,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及目前存在的困难问题,结合检察机关正在开展的“检察护企”专项活动及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交流。唐箭提出,公司要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拓宽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一心一意搞发展、促经济。
下一步,冕宁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增强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以“检察护企”促进平等保护,用法治力量优化营商环境。
(冕宁检察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