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检察院:检察官到案发地出庭 以案释法零距离

  
2024-06-07 15:48:26
     

 为强化诉源治理功能,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让一案警醒一片、让法律深入人心,近日,会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周朝军、叶东华对陶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出庭支持公诉,同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巡回法庭设在会理市彰冠镇古桥村村委会,部分驻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村干部及村民代表旁听庭审。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陶某某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非法电捕野生鱼类58尾,共计3.35千克。该院认为,陶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因其行为对渔业资源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为切实维护水生生物资源安全,还应追究其水生生物资源修复的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对法律适用和量刑情节发表公诉意见,公益诉讼起诉人提出追偿增殖放流费用共10586.4元的诉讼请求。被告人陶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休庭过程中,检察官创新性地向现场旁听群众普及以电捕方式非法捕鱼对水生生物的危害,并发放宣传资料,切实引导群众遵法循法、守法用法。经审理,本案当庭作出宣判,该院起诉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得到法院采纳,民事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刑民双责之盾得以切实筑牢。
  


  此次检察官出席巡回法庭是会理市人民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主动延伸检察“便民线”,让“坐在办公室办案”转变为“俯下身子一线为民”的生动实践,普法暖民心的行动也展现了会理市人民检察院“明法颂理,笃行致远”院训的责任与担当。此次巡回公诉将案件办理和普法教育相结合,实现了以案释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下一步,会理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强化主责主业,结合普法强基、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聚焦办案实践中群众法律知识淡薄点,法治风险突出点,持续推进公开听证、巡回庭审、法治讲座等普法活动常态化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彰显“最后一公里”检察匠心!
  
  (会理检察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