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车 处理不当受伤还负全责

  
2024-03-14 13:31:55
     

傅重虞 吴薪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3月13日,记者从资阳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2月24日12时15分,李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行驶至雁江区宝台镇卓家村村道下坡转弯时,因操作不当,与迎面行驶的川M号中型厢式货车相撞,导致李某受伤、两车受损。资阳公安交警根据现场勘查及相关法律,判定李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等违法行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
  
  无证驾驶者由于缺乏必要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特别是农村道路路窄、弯多遇会车情况下,遇到突发状况往往不能做出正确的驾驶操作和判断,从而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这不仅威胁到他们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会对其他人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