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县检察院:“上门听证 ” 让矛盾心结“就地解决”

  
2024-01-26 11:12:52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为打通检察服务“最后一公里”,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的方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甘洛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上门听证,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不断厚植检察机关的群众基础。
  


  2024年1月,信访人也某某来到甘洛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一份申请书,称在其丈夫病重之际,其继子抢走了家中的4万多元现金,报案后,案发地派出所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予立案,也某某不服不立案决定故申请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甘洛县人民检察院在受理该信访案件后,包案领导、副检察长木乃以不亲自带领第三检察部干警前往案发地派出所了解案件情况,并调取相关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同时前往镇政府听取了当地包村领导、村干部的意见,经过综合审查认为甘洛县公安局作出的证据不足,不予立案的决定正确,符合法律规定。
  
  案结事了人和,不能一纸法律文书将当事人“拒之门外”。在充分研究案情以及信访人诉求后,考虑到信访人家庭居住地偏远,正值雨雪天出行不便的情况,甘洛县人民检察院于1月22日上午前往信访人住所地镇政府开展了一次上门听证。此次听证会由副检察长木乃以不主持,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派出所民警、所在地村干部参与。
  
  听证会上,信访人先行阐述了申请监督的事由,承办检察官就召开本次听证会的目的、案件事实、本案现有证据和审查情况逐一进行了说明。针对信访人提出的诉求,从法、理、情多角度逐一进行了充分的阐述。最终,通过检察官耐心细致、有理有据的释法说理,也某某的心结逐渐被解开。
  
  “上门听证”模式切实体现出“司法为民”的宗旨,能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拉近检群关系,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下一步,甘洛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本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有力的帮助和支持,打通检察服务“最后一公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有效解开群众“心结”。
  
  毛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