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异地执行“不含糊”,精准靶向把握执行时机

  
2023-12-27 16:55:05
     

  刘某、胥某向王某借款50余万元,2014年经盐亭县法院审判后,陆续执行到位30余万。近年来,刘某、胥某行动轨迹消失。
  
  申请人王某在阅读盐亭县法院发布的督促公告后,主动联系,提供刘某、胥某位于成都市青羊区开设的“绵阳米粉”店铺。执行干警获取线索后,制定好执行计划立即出发,前往刘某、胥某在成都青羊区开设的店铺。两人惊讶于执行干警的到来,迫于执行压力,当场履行现金1万元,并签署还款计划,取得申请人谅解。申请人王某对执行干警的雷厉风行表示赞扬。对于终本案件,只要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盐亭县法院将一如既往继续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直至案结事了。
  
  (张舒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