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减肥药含违禁成分仍销售 5人获刑并被处2赔偿金

  
2023-12-19 17:08:34
     

  利用瘦身人士想快速掉秤、轻松减肥的心理,出售减肥胶囊,经检测含违禁成分西布曲明。日前,盐亭县法院依法对张某等五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八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二十万至三千元不等罚金。同时判处五人按其销售金额的2.5倍或1.5倍支付赔偿金共计105万余元;责令五人在四川省省级以上媒体登报道歉。
  
  2022年4月,李女士在老乡群里看见了孔某某发出一则减肥药的广告,瞬间心动。她主动添加了孔某某的微信号,并以4000元的价格购买一种名为的“燃脂纤体丸”减肥产品。不料吃了这些减肥产品后,就出现了失眠、头昏和口干的现象,但孔某某安慰李女士说这是正常现象。
  
  2022年10月,公安机关接收到一份关于该减肥药的举报材料,经检验发现其中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由于该药物可能增加严重心血管风险,严重时可致人死亡。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发布通知,决定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其批准证明文件。
  
  至此,一个销售有毒有害减肥食品的团伙浮出水面。经调查发现,孔某的减肥药来自张某。2020年开始,1999年的张某就在绵阳城区经营一家美甲店,后续开始销售减肥产品,而她的减肥药是直接从网上购买的没有任何检测报告的裸胶囊,再通过定制包装盒,包装成减肥产品对外销售。期间,她从上家(已另案处理)手里拿过减肥胶囊共计49200粒,花费79400元,平均一颗胶囊只需1.6元。
  
  为了将减肥产品推广出去,张某利用微信大肆宣传。不久,张某又招收了孔某、何某,以及黄某、熊某4位代理,并建微信群,取名“富贵姐妹花”。此时,30颗胶囊一盒的减肥药,成本价不到50元,张某给出的“代理价”为一盒280到320元。
  
  随着减肥药越卖越多,很多客户开始反映服用减肥药后出现心跳加快、口干、失眠、头痛等症状,张某意识到自己的减肥药存在违禁成分。可张某并未就此罢手,反而更换包装继续销售。在利益的驱使下,张某明知其所售产品含有违禁成分,仍向下级代理商出售该减肥药,涉及金额共计42万余元。而其四位代理也在明知所售减肥药含有违禁成分的情况下,将所购买案涉减肥药对外销售,谋取利益。其中,孔某某出售减肥药3.2万余元,其余三人出售4700元到7600元不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孔某某、熊某某、何某、黄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共同犯罪中,五被告人各自通过其朋友圈销售案涉减肥产品,其地位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五被告人明知食品中添加违禁物质,仍将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产品对外销售的行为危害不特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遂作出如上判决。
  
  (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