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司法局: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2023-11-10 10:11:30
     

  本报讯(杨梅 邓力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吴显云)11月9日,记者从乐至县委政法委获悉,乐至县司法局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努力解决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做实法律服务,解群众所“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广度和深度,实现实体、网络和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积极发挥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服务窗口,整合司法行政干部、律师、公证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明白人”队伍,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服务群众的无缝对接,实现“一体化”管理、“窗口化”办事、“一站式”服务,努力满足群众法治需求。今年以来,“一村一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1000余次;公证服务接待当事人来电咨询及来访2400余人次,受理公证案件 824 件,为群众提供“延时、预约、上门”服务18件次。
  


  做细矛盾调解,解群众所“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效能发挥。发动和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当地和萌芽状态。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健全“交调委”“医调委”“知调委”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进一步织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优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增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频率。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妥善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要积极帮助解决,对诉求合理合法的要尽快解决到位,对诉求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切实做“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1067件,调解成功1057件,调解成功率达99%。
  


  做深法律援助,解群众所“愁”。立足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原则,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司法行政与公安、检察、法院、工会、妇联等多个部门实现衔接互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与基本民生密切相关事项纳入援助范围。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为老年人、农民工、未成年人等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免费的法律服务,创新打造“乐融融法律援助帮益帮”特色法律服务品牌,推行“5+N”法律援助服务举措,打通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少跑腿,让服务多跑路,为老、弱家庭上门服务,以实际行动温暖民心,解民所愁。今年以来,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1514件,接待法律服务咨询2432人次,挽回经济损失合计 880万元。
  


  做透法治宣传,解群众所“盼”。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有效整合资源,组建由法治宣传骨干、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法治宣讲团,以宪法、禁毒、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题,运用“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全覆盖宣传,“线上”已录制《“懂了么”新法速递》栏目11期并在乐至融媒APP及乐至县电视台播出;“线下”深入全县21个乡镇(街道),通过设置集中宣传点、专题讲座、新媒体普法等方式,扎实开展“春暖农民工”“民法典进万家”“开学第一课”等普法宣传活动,为基层群众普法送法,面对面解答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学法、守法、懂法、护法、尊法,积极回应群众所盼。今年以来,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00余场次,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惠及群众8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