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编着的《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出版发行,
安州区法院《保险人将部门规章的强制性规定作为保险合同免责事由,仍应就其含义、后果等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侯某洪诉李某成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案》《事先未约定价格, 一方以自有设备及其操作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作业, 应认定为加工承揽关系——杨某太诉安某伦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案》两篇案例入选。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案例在统一法律适用、对社会公众价值引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民商事案例库案例、备选参考性案例选报为抓手,完善优秀案例挖掘、培育和跟踪机制,突出案例的说理性和指导意义,充分展现裁判方法和价值理念,有效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示范和教育功能,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做好典型案例的发现、提炼、推荐、上报等工作,打造更多“精品”案例,推进安州法院案例工作迈上新台阶!
(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