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检法”协作 联合快调化解涉企矛盾让三家企业恢复正常经营

  
2023-08-21 20:22:59
     

  本报讯(龚群 胡琴 赵银熙文/图)近日,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充分运用民事检察“和解五法”,通过与区法院联合调解,高效化解4起关联纠纷案件,促成案结事了人和,帮助3家民营企业回归正常经营轨道。
  


  王某系四川某环保公司法人,姜某系绵阳某环保公司法人,姜某以绵阳某环保公司入股四川某环保公司,占公司10%股份。后因姜某与王某经营理念不合,姜某欲退出公司股份,经多次协商未能达成协议,双方心生间隙,矛盾日益累积。
  
  2023年6月,四川某环保公司以侵权之由,分别将绵阳某环保公司、姜某经营的四川某网络公司诉至涪城区人民法院。与此同时,绵阳某环保公司以损害公司利益为由将四川某环保公司及该公司法人王某等人起诉至泰州市海宁区人民法院。四川某环保公司股东又以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将绵阳某环保公司诉至涪城区人民法院。
  
  近年来,姜某、王某互相起诉对方,并到公安机关、行政机关举报、投诉对方公司,矛盾持续升级,双方无心经营,3家公司均处于半停业状态。
  
  今年7月中旬,涪城区法院根据与区检察院签订的《关于推进民商事案件联合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向涪城区检察院通报这一系列案件情况,邀请联合化解企业纠纷。涪城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和解五法”示范工作室“涪检 · 连心桥”办案团队,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走访等方式调查核实纠纷情况、企业状况,并采取“背靠背”方式,通过电话联系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沟通号脉”,摸清双方矛盾症结,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提出股权转让合理方案,将4起关联案件“并案化解”。
  
  涪城区检察院办案团队从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角度,客观分析企业困境及解决纠纷方式,从法理和情理上规劝双方互谅互让,并邀请双方共同好友作中间人劝解。经过四轮磋商沟通,涪城区检察院办案团队细致入微的工作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和认可,初步形成了和解意向。
  
  8月14日,涪城区检察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会上,双方各抒己见,各执一词,办案团队“冷却降温”,控制好调解氛围,从法、理、情角度耐心劝导双方,经过长达3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场签订调解意向协议。
  
  8月17日上午,涪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四川某环保公司股东诉绵阳某环保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基于前期签订的调解意向协议,法院当庭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明确了股权转让金额、方式、违约责任等,双方当事人均当庭表示将立即撤回各自对对方的诉讼,并承诺不再向法院起诉,也不再采取投诉、举报等方式“抹黑”对方,干扰对方经营。
  
  当天下午,当事双方持调解书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王某向姜某一次性转账全额支付股权转让金34万元。至此,这4起关联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双方握手言和,案涉3家民营企业得以恢复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