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任柳 赵银熙)恋爱关系中的男女及其双方父母,通常会以互赠金钱、礼物,增进彼此或彼此家庭的距离。但当浓情蜜意褪去,感情发生变故时,那些曾以感情为基础的金钱、礼物往来,却成了一笔“算不清的账”,甚至有不少人因此闹上法庭。
案情回顾
2017年下半年,宋某(男)与杨某(女)相识后,双方对彼此印象较好,便确定恋爱关系,宋某遂将杨某带回家中与父母见面,宋某母亲十分喜爱杨某。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宋某与杨某均在家待业,宋某母亲张某为表达心意,向未来的儿媳妇杨某转账2万元,用于宋某与杨某的共同支出。
岂知好景不长,杨某发现宋某在与自己恋爱期间,与其他女子同居并致其怀孕后,犹如晴天霹雳!决定分手后,宋某母亲张某以民间借贷纠纷将杨某起诉至平武县人民法院,要求判决杨某返还2万元“借款”。
证据不足 原告撤回诉讼
经平武法院审理查明,该笔“转账”无借款合同且并未约定还款日期及还款利息,根据张某提交的微信截图和电话录音等证据来看,也无法证明该笔“转款”属于“借款”范畴。庭后,法官通过释法明理,在与张某及其律师充分沟通后,张某决定撤回了诉讼。
法官警示
情侣及其家人在享受恋爱带来的幸福时,要以感情为基础,不要一时冲昏头脑,要以诚相待,保持相对财产独立,并做好大额资金往来的真实意愿证据留痕。若一旦感情破裂终止恋爱关系分道扬镳,继而产生经济纠纷时,双方应当理智,实事求实尊重恋爱期间相互赠与金钱与财物的真实意愿,于法于理于情积极沟通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