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江油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深圳市某国有公司公职人员景某某、桑某某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一案,并邀相关单位10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该起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景某某、桑某某系深圳市某国企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景某某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其他公司支付的基站租金及电费共计130余万元,被其耗用。二人作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
“我对不起家人和单位的信任,不应该在金钱的诱惑下放纵自己……”“我现在非常后悔,应该坚守底线,希望党员干部们一定要以我为戒……”最后陈述中,两被告人深感悔恨地说道。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活动井然有序,控辩双方围绕案件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庭审中被告人均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日宣判。
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公开庭审同时也是一堂警示教育课,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强化纪法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守好廉洁底线,真正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罗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