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法院:绣花工夫抽线索 匠心办案获锦旗

  
2023-04-25 15:24:09
     

刘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伟
  
  “案外人对涉案房产提出执行异议,房产所有权究竟属于谁?”、“执行异议审查过程中是否能发现新的线索?”“被执行人是在演戏还是真的无力履行?”近日,申请人孟某感慨承办人李凤玲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抽丝剥茧的耐心、绣花功夫的细心和严谨办案的匠心,送来锦旗一面和感谢信一封表达对南江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
  
  申请人孟某与被执行人毛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案外人毛某提出执行异议后,案情开始变得复杂,承办人李凤玲用绣花功夫在一大摞卷宗和调查结果中反复搜寻线索,终于通过被执行人毛某某与案外人毛某银行流水中几组吻合数据切入,查实毛某某以亲属名义买房规避执行的行为,最终申请人胜诉权益兑现,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犯罪移交公安,一起真假房产所有人的闹剧落幕。
  
  申请人孟某与被执行人毛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毛某某一直以无还款能力、生活困难为由消极配合法院执行,后经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南江某小区有一套住房实际为毛某某所有,南江法院遂查封了该房屋,但引起案外人毛某的执行异议。承办人在异议审查中调查的购房合同、产权登记等信息,均指向房屋所有权属于案外人毛某,执行线索即将中断。李凤玲再次查阅被执行人银行流水,发现毛某某半年前账户资金支出呈现月度周期规律,立即调取异议人银行流水,查明被执行人毛某某与案外人毛某的银行账户支出与收入相吻合,截止当时,基本确定毛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证据线索。
  
  案件以涉嫌拒执罪移交公安,被执行人毛某某见事情败露,交代了事情真相,房屋确实为被执行人毛某某以案外人毛某名义购买,每月按揭款由毛某某转给毛某后代为支付,房屋实际所有权属于毛某某。为减轻刑事处罚,毛某某一天之内全部履行案款60万。至此,案件执行完毕,涉嫌拒执罪案件进入侦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