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讯(马子荣 记者 张伟)
3月15日,平昌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后,立即前往被执行人马某居住的小区,并将马某带回法院。被执行人对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置之不理,态度蛮横,表示继续拒绝履行义务,平昌法院遂依法对被执行人马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马某曾系儿女亲家,双方儿女离婚后引发了两个家庭的矛盾。某日,又因琐事双方发生了拉扯,王某受伤倒地不起,后送医住院治疗,产生了医药费用。双方调解不成,王某于2019年7月3日诉讼来院。经本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受伤后各项经济损失69766.27元,马某及其妻子文某共同赔偿41859.76元,其余部分由王某自己负担。
判决生效后,马某及其妻子拒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款,申请人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联系,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但是被执行人在支付5000元后就未再履行。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其声称在外务工,并拒不透露自己的工作地点,也不配合法院调查,躲避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查找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