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讯(刘金伟 卿明生 吴杰 记者吴显云)3月13日,记者在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为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解决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困难。该院对2022年办理的周某某、李某某和徐某某等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开展司法救助回访,对发放的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国家司法救助金用在“刀刃”上,切实巩固司法救助效果。
检察官们先后到被救助人所在乡镇进行回访,通过与被救助人及其代理人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生活现状、存在的实际困难、救助金使用情况,并为被救助人送去了干警捐赠的衣物,鼓励他们好好生活,通过勤劳的双手改变困难的状况。
“感谢国家的好政策,这么帮助我们家,我会将这笔救助金都用来给女儿读书和买营养品,谢谢你们!”回访中,被救助人周某某的父亲说道。
该案系雁江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被害人张某某被强奸后,生育一女,该女孩因母亲痴傻,父亲年迈,且家庭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导致长期营养不良,发育迟缓。
为了帮助该女孩健康成长,检察官一方面及时开展司法救助调查,申请司法救助金,一方面与所在镇党委、政府相关领导沟通,由镇财政所代为管理救助金并按月进行发放,确保司法救助金的规范使用;同时,针对小女孩的具体情况协调相关部门为其办理低保。经回访了解,目前小女孩周某某已正常就学,享受国家低保政策,营养不良的状况也在逐步得到改善。
近年来,雁江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2022年,共对22名刑事被害人困难群众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34.9514万元,并对司法救助成效及时跟踪回访,持续关注被救助对象后续的生活和救助金使用状况,巩固司法救助成果,传递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