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宇果 莫顺艳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郭建民
近日,由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富顺县赵化镇莲花村村委会公开审理,富顺检察院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小菊,检察官蒲宇果作为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对郑某某非法捕捞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围绕犯罪事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和理由,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进行了充分的论证。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富顺县人民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当庭判决被告人郑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同时判令其在新闻媒体就其非法捕捞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购买与渔业资源损失同等市场价值的鱼苗于沱江增殖放流。
庭审结束后,郑某某在检察院、渔政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在富顺县赵化镇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基地放生了3456尾鱼苗,对受损渔业资源进行了修复。
据悉,该案是富顺检察院通过履行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个缩影。富顺检察院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办理环资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0余件,督促违法行为人增殖放流18万余尾鱼苗,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督促违法行为人做好生态修复,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