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 “检察蓝”联袂“中国红”

  
2023-03-06 17:36:22
     

胡江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郭建民
  
  3月2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富顺县妇女联合会举行《关于对困境妇女儿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意见》会签仪式。
  


  富顺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小菊从统筹“权”与“责”增强工作能动性;内外双向发力形成多元救助合力;转变服务理念,确保司法救助精准高效;积极参与,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四个方面介绍了自“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以来,县检察院救助困难妇女的工作情况。
  
  县检察院、县妇联会签了《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富顺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对困境妇女儿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意见》。《意见》明确了救助重点,对于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5+2”类困难妇女,建立了救助线索梳理移送工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多元帮扶协调机制和定期回访机制。
  
  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张明利表示:富顺县检察院一直以来对我县妇女儿童的关爱,为困难妇女的权益保护积极能动履职,对困难妇女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县妇联将以此次会签文件为契机,加强与县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形成信息共享、专业互助、合作共赢的救助帮扶格局。县妇联将调动全县基层妇女干部的积极性,强化司法救助政策的宣传,扩大群众知晓率,加大困难妇女救助率,精准摸排及时移送线索,积极参与案件回访,并持续开展后续帮扶,切实提升救助质效。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对困难妇女开展司法救助是非常有温度的。《意见》的会签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积极整合社会资源、爱心力量参与困难妇女的救助工作,这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重要举措。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毅强调:要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构建多元化、长效性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格局,将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走深、走实、走细,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全方位加强与妇联的合作,做好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发挥“心声”品牌效应,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快速办理,充分发挥司法救助雪中送碳、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树立争先创优意识,立足我院“品牌特色建设主题年”,时刻保持“见红旗就抗、见任务就上”的精气神,将案件的办理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传递检察温度、体现检察担当。
  
  县检察院、县妇联一行还来到被救助人家中开展司法救助回访,了解被救助人受助后家庭生活情况及国家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被救助人非常感谢县检察院、县妇联对他们的关心关爱,表示司法救助金极大的改善了他们的生活,让他们又看到了希望,他们有信心用自己的双手创造更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