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法院:雷霆出击 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2023-03-01 18:01:04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讯(冯少华 记者张伟)近日,平昌法院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扣减某县自规局已履行部分后,从已冻结的某县自规局账户中扣划759.86万元支付给时某房产公司,其余费用时某房产公司自愿放弃。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四川时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某房产公司)与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自规局)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2020年12月,经某县人民法院判决,某县自规局退还时某房产公司各类费税649.69万元并支付资金利息。判决生效后,某县自规局未按判决履行义务,时某房产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11月,巴中中院将本案指定平昌法院执行。
  
  受理该案后,平昌法院立即开展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某县自规局账户资金进行了冻结。此后,平昌法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核算资金利息、核对已自动履行金额、协商支付方式。
  
  本案是一起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且被执行人系党政机关,使得本案的执行具有典型性。近年来,平昌法院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理念,坚持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工作抓手和内容,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坚持平等保护原则,持续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项执行活动,近三年起底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1000余件,执行到位130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