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大拜年丨当好民生福祉守护者

  
2023-02-06 12:02:01
     

叶官清  彭梅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雍剑波
  
  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广安法院深入开展“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紧盯涉民生“七类”案件强执行,以实际行动护民生、保民利、顺民意、暖民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执行获得感。
  
  执行联动护民生
  

  “这里是指挥中心,刚刚接到岳池县公安局伏龙派出所通报,有数名工人已找到你所承办的陈某等与邹某某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的被执行人邹某某的儿子,并截停邹某某汽车一辆,请按紧急预案处置”。谭法官接到指令后,立即组织干警奔赴现场。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从谭法官手机里传来。
  


  该案还得从2020年3月说起,邹某某组织工人为其承建的某工程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邹某某未向工人支付劳务报酬,陈某等16名工人遂向岳池县法院起诉。岳池县法院经审理,判决邹某某向陈某等16名工人支付劳务报酬90多万元。邹某某未按期支付,随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邹某某拒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名下车辆下落不明而无法实施扣押,且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一度陷入困境。
  
  恰在今年春节期间,该案出现了转机。邹某某儿子驾驶车辆回家,被工人发现并截停该车辆,后公安民警接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发现该车辆系被查控车辆,按照执行联动机制及时将该情况向岳池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了通报。执行干警迅速到达现场,并顺利将被扣押车辆开回法院。
  
  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广安法院一直在努力。近年来,全市法院积极推动完善执行难综合治理大格局,深化与公安、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管理、税务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建立常态化规范化查人找物机制,努力使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期间, 广安市法院高效率查控被执行人车辆49辆、房产137套。
  
  强制措施保民利
  


  郑某与杜某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前锋区法院判决杜某向郑某支付拖欠的设备租赁款11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杜某名下一辆汽车被依法查封,然而杜某一直含糊其辞,拒不交付被查封的车辆,也不申报其名下财产,一直逃避履行义务。
  
  “我就是没有钱,你们能拿我怎么办!”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杜某传唤至法院,多番释法明理,向被执行人杜某说明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但杜某态度十分强硬。
  
  “对杜某司法拘留十五日!”杜某在有履行条件的情况下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宣读了司法拘留决定书。
  
  因被执行人杜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向杜某宣读了司法拘留决定书。杜某见法官动真格了,一点也不像是假把式,态度瞬间转变,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主动还款。鉴于杜某之前的消极行为,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变更强制执行措施,予以罚款2000元以示惩戒。杜某当场缴纳了所欠案款,该案成功执结。
  
  开展“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以来,全市法院用足用够强制执行措施,依法惩治失信行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4人次,拘传98人、拘留42人,罚款65人次11.6万元,以涉嫌拒执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侦查案件15起,执行威慑力进一步彰显。
  
  多案快结顺民意
  
  “我不仅收到了案款,也把我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一起处理完了,踏实、安心的感觉真好!”王某收到17000余元案款后感慨道。
  
  余某购买装修房屋时,王某为其垫付购房及装修款,因余某未向王某归还部分欠款,王某遂向华蓥市法院起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控余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一直无法联系余某,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在申请执行人王某提供的线索下,华蓥市法院执行法官找到了回家过年的余某,执行法官在此过程中了解到本案申请执行人王某还欠被执行人余某的姑姑刘某借款5万余元,且正在执行中,而余某便以此为由拒不配合,也不履行义务。
  
  经综合考虑,执行法官决定通过案件关联将两案共同处理,随即便通知了王某、刘某并拘传了余某,三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进行调解。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耐心劝解,最终刘某愿意将自己的债权5万余元转给其侄子余某抵扣尚欠王某的案款,经过抵扣,余某还应向王某支付17000余元,余某的家属当场向王某支付了剩余款项,两案顺利执结。
  
  高效化解纠纷,实质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开展“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以来,全市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48件,执行到位金额1308.08万元。
  
  司法救助暖民心
  
  “要不是你们的帮助,我这钱怕是分文无收,这年都没法过好,真的太谢谢了。”游某某收到司法救助款时,向邻水县法院执行法官说道。
  
  邻水县法院在执行一起涉民生案件中,经查控,被执行人包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方调查走访,发现被执行人包某家庭困难、就业难度大,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游某某身患疾病,配偶不幸过世。
  
  该案属于典型的“执行不能”案件,且该案系涉民生类重点案件,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生活也十分困难。经查证,游某某符合申请司法救助条件,邻水县法院依法为游某某发放了救助金3万元。
  
  “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对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依法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共向8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31.6万余元,切实为群众纾难解困,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