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县检察院:司法救助解民忧 检察为民暖人心

  
2022-12-19 17:49:30
     

  一场九年前的命案,让父母失去儿子,妻子失去丈夫,年幼的孩子失去父亲,家庭失去主要劳动力,三个孩子不同程度的患癫痫疾病,无自理能力需要照顾,父母年老体弱有心帮忙却连自身都需要别人照顾……家庭经济困难的他们如何才能渡过难关?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应救尽救”的工作要求,践行检察机关为群众办实事的精神,助力乡村振兴,今年10月,为了进一步了解被害人家属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让群众少跑路,木里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一行三人,先后两次驱车前往俄亚纳西族乡,对这起九年前的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家庭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办案人员了解到被害人的父亲,肢体二级残疾,母亲,年老体弱,生活无法自理;案发时,长女9岁,现虽已成年,但患有严重癫痫疾病,一直在到处求医寻药,生活无法自理;长子7岁,二级多重残疾,精神障碍,生活无法自理;次女4岁,目前在就读初一,但也开始有癫痫的症状。被害人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案发后所有重担都落在了妻子身上,家庭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主要靠种地和养殖为生,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几乎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和电器。同时,还了解到被告人至今还未赔偿也不具备赔偿能力。
  


  调查走访工作结束后,承办检察官将前期工作中调查收集到的相关证据进行认真梳理、仔细审查,认为被害人的家属属于因“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情形”,完全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随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流程,近日,木里县人民检察院将2.4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发到了被害人家属手中。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人员多次与乡镇、民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争取合力救济,持续帮助被救助家庭缓解生活困难。
  
  司法救助是一束光,能照亮黑暗中的家庭,助力其重燃对生活的希望。下一步,木里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承“检察为民”的宗旨,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完善司法救助机制,提高救助办案质效,坚持对困难群体应救尽救,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缓解社会矛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木里检察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