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县检察院开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专项监督活动

  
2022-11-10 13:49:00
     

  2021年11月1日以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系统性、综合性法律,它明确了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2022年8月23日起,甘洛县检察院干警采取现场查看、走访询问、摄像调查等方式深入调查取证时,发现甘洛县管辖范围内的部分乡镇在公示栏中林地占用花名册、残疾补助花名册、低保花名册等均不同程度存在将住址、身份证号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完整公开,未采取隐匿化或者去标识化等有效保护措施,泄露个人信息极易引发“量身定做”的电话骚扰、垃圾短信、精准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致使公民个人信息存在安全隐患,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信”安则国安,国安则民安。甘洛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与被建议单位召开“圆桌会议”,面对面沟通交流,找准问题症结,跟进监督整改,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边界,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体制机制,监督相关行政单位对公民住址、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进行隐匿化处理,切实有效保护公民信息安全,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经济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甘洛检察将持续跟进监督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相关行政单位形成合力,分类精准开展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实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依法公开政府信息职能的双赢多赢和共赢。“同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伞,共筑个人信息隐患防火墙”。全民只为“众”视信息安全,“指”为生活更幸福一点。
  
  李孟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