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中院:严格三项制度 聚力规范执行

  
2022-11-08 16:05:56
     

  近期,巴中中院印发《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试行)》、《涉执资产处置办法(试行)》、《规范执行行为负面清单(试行)》三个制度性文件,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执行办案活动,严格依法公正文明执行,杜绝执行权失控和执行行为失范。
  
  巴中中院执行局通过高密度抽样调查案件、座谈基层法院执行干警、向当事人发放调查问卷等调研方法,梳理执行管理、案件办理和违规行为防控等方面的漏洞短板,为制度性文件的出台奠定了详实的理论和数据基础。
  
  严格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
  
  《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了执行权的监督与制约,以规范提质量、以标准促效率。《办法》规定对全市法院执行局必须按照分权运行机制分部门行使的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对执行立案、执行实施、执行信访、管理监督等9类事项86具体事项进行细化规范,在公开、公正、廉洁、高效执法办案上发挥重要的制度约束和保障作用。
  
  严格涉执资产处置制度
  
  《涉执资产处置办法(试行)》细化了涉执资产处置从准备工作到款物交付的详细流程,打造出涉执资产处置标准化操作流水线,对各操作节点时限作出具体规定,对需要合议庭评议事项作出指导性意见,同时,对资产处置纪律作出明确规定,一旦发现徇私舞弊、恶意串通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启动“一案双查”。
  
  严格执行行为负面清单对照制度
  
  《规范执行行为负面清单(试行)》,结合执行工作调研、执行信访和执行实践中的风险点,罗列20项执行过程中经常性、典型性、突出性违规操作问题,为广大执行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标明“雷区”,重点防范,进一步明确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发生违规行为将承担什么责任,同时,巴中中院执行局将加大案件评查频次和案件管理力度,以结果为导向,在过程中发现问题,用足用好“三函一令”督办工具,确保制度落地落实。(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