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法院:被执行人买豪车拒还贷款 法院深夜执行促和解

  
2022-11-08 15:57:45
     

  “法官,我尽最大努力先给一部分,剩下的钱我愿意分期还款……”近日,在南江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张某与李某履行了部分执行款,余下贷款本息与申请人南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6年12月,张某与谭某某因购车需要,通过某汽车销售公司(李某系该公司法人)担保向南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54万元。后张某与谭某某未按约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信用联社多次催要无果后,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与谭某某偿还银行余下贷款及利息,汽车销售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清不良、护农商”专项执行组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却拒接电话,甚至玩起了“消失”,躲避执行,后专项执行组法官通过当事人提供的被执行人线索,深夜赶赴巴中,在巴中中院执行局的大力支持下,成功将被执行人拘传到位。拘传到位后,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充分的释法明理,但被执行人仍不为所动。鉴于此情况,执行法官当场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看到法院动了真格,被执行人慌了手脚,忙打电话向亲朋好友筹措了部分义务款,余下贷款本息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结。对于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抗拒执行、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将依法予以严惩。
  
  (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