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雁江法院:荣获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先进集体

  
2022-11-04 15:55:02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讯(张波 吴杰 记者吴显云),昨(3)日,记者在资阳市雁江区法院获悉,该院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关切,自觉践行“两山”理念,以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专业化为抓手,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认真总结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规律,加快完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三合一”归口机制,依托跨域立案、在线诉讼等规则,大力提高环境资源审判能力,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荣获2022年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2021年,雁江区人民法院办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29件,含刑事案件14件(污染环境罪1件,非法狩猎罪3件,非法捕捞水产品罪8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1件,非法采矿罪1件),行政案件6件(均为行政处罚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污染环境罪1件,非法狩猎罪8件)。其中,四川某公司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因涉案时间跨度长、污染范围广、危害后果严重,在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由于该案涉及的环境保护、司法鉴定等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诉讼参与各方对该案的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存在很大争议,属典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最终,雁江区人民法院通过走访专业机构,邀请专家出庭发表意见,对该案事实作出准确认定,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该公司罚金100万元,并判处该公司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940余万元,挽回了国家环境资源损失。该案被评选为资阳全市法院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准确把握环境资源保护的新形势新要求
  
  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力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效。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震慑和教育职能,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犯罪,依法保障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坚持生态及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民事审判功能,依法审理土地、矿产、林业、渔业等资源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资源权益;依法审理环境侵权案件,切实保护公众环境权益;注重对被破坏环境的修复,依法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承担环境修复责任。依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打击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坚持有效监督与支持依法行政并重,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支持行政机关打击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积极探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执行新方式
  
  探索形成“司法+生态修复”的审执模式。积极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技改抵扣、分期履行、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充分考虑环境资源要素特点,分类施策,确保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将环资审判目的由惩治环境污染逐渐向强化生态、资源保护转型。积极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学术调研,为审判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其中,《环境公益诉讼集中管辖制度研究——以ZY市环境资源审判庭为视角》一文获得“治蜀兴川”法治论坛征文活动二等奖。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沱江河流域“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工作要求,扎实推进资阳、内江、眉山三地法院沱江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共建,构建和优化区域间和谐友好司法协作环境,以雁江区人民法院南津人民法庭、资中县人民法院球溪人民法庭、仁寿县人民法院富加人民法庭为平台,建立沱江流域“纽扣法庭”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跨区域协同发展,推动司法平台共建,适时共享审判经验、制度建设、生态修复等资源,全面提升司法水平、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
  
  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保护新关切
  
  大力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积极受理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大力支持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突出重点案件审理。通过巡回审判、庭审观摩、当庭宣判等方式,增强公益诉讼办案效果。丰富责任承担方式,弥补环境服务功能损失,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将复种补绿、恢复原状、支付治理费用、赔偿功能损失、参加公益活动等作为环境保护侵权案件的责任承担方式,促进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恢复。
  
  着力推进生态环境资源综合治理新格局
  
  加强执法联动,强化环境资源保护的专业力量。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检察院、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的联动,通报各类生态环境案件线索,召开环境资源重大案件座谈、研讨会议。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专家咨询机制,环境资源专业人士通过提供专业咨询,以专家证人的身份出庭发表意见,以人民陪审员身份参与案件审理,协助法院解决案件审理中遇到的专业问题,有效提升案件审理的准确性、权威性和专业化程度。
  
  不断凝聚环境资源保的新力量
  
  坚持多措并举,创新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宣传工作机制。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注重统一裁判标准,提升环境审判司法公信力,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加强庭审公开力度,通过庭审直播、庭审观摩、巡回审判、模拟庭审等方式,积极开展环境资源法制宣传,加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资源司法工作的参与度。积极拓展多媒体宣传渠道,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信息量大的优势,精准发力,全方位落实环境保护“指尖普法”, 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延伸宣传触角,扩大宣传范围,提升普法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