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饮渠江水,共护母亲河——达州渠县法院、广安前锋区法院签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2022-11-04 11:47:31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体制改革,形成保护渠江流域生态环境法治合力,日前,渠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谭驰带队前往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交流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工作,并考察学习该院增殖放流工作。
  


  在前锋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华的陪同下,渠县法院一行实地参观了渠江流杯滩增殖放流点,深入了解前锋区法院生态修复基地建设。随后又来到前锋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详细了解前锋区法院审判管理、文化建设等情况。
  


  座谈会上,双方就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围绕司法服务和保障渠江流域绿色发展,明确了协作共建共享的发展方向。并签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决定结成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伙伴,在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建设、环境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审判执行事务协作、法律适用与司法实践交流等多方面加强协作,推动健全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全面提升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水平,共同筑牢渠江流域生态屏障,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贡献力量。
  
  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