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州区法院灵活查找财产线索,不断攻克办案难点,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绵阳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欠申请人绵阳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货款78000元及违约金14800元,因被执行人未在调解协议约定期限内支付,申请人遂向安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线上查控被执行人无开户记录,委托当地法院调查也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而且被执行人声称经营困难无钱支付拖欠货款。执行法官心想被执行公司处于经营状态,在公司收款处可见收款二维码,怎么会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呢?于是灵机一动拿出手机扫描被执行公司收款二维码,反向查明收款账户属当地某银行,随即执行法官前往当地某银行柜台发出协助查询冻结通知书,果不其然根据收款码查询到该公司在当地某银行确有账号,执行法官灵活运用各类强制执行措施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促使案件执结。
被执行公司知晓此情况后,主动联系申请人达成和解当即支付欠款7000元,其余欠款约定于年底前分期结清。至此,该案完满化解。(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