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法院、县检察院深入开展司法协作,通过联合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机制,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决人民群众的司法难题。
2018年5月,3位农民工受雇于潘某,按照潘某安排的任务开展劳务工作,然而潘某却没有全部履行给付劳务费的义务,3位农民工欲通过法律途径向被告索要劳务费。
近日,塔山法庭在收到县检察院的《支持起诉书》后,秉持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理念和高效快捷处理矛盾纠纷的原则,以最快速度予以立案审理。调解中,被告潘某表示人在西藏无法应诉,且无力支付三人工资款,对法官的调解工作不予配合。由于三位农民工已追索劳动报酬多次无果,十分焦急,承办法官在稳定三名原告的情绪后,依法确立开庭时间并进行缺席审理。庭审中,检察官到庭支持起诉,经审理查明,三名原告诉请的理由客观真实、证据充分,因此承办法官在保证判决结果公正合理的情况下以最快速度作出了民事判决。拿到判决书那一刻,三人对塔山法庭快立快审快结的诉讼服务竖起了大拇指。(何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