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育”严“管”善“用” 巴中市建强建好乡镇政法队伍

  
2022-08-08 12:54:16
     

  巴中市创新“选育管用”四法,加强乡镇政法队伍建设,为扎实推进基层政法工作的提供组织保证。
  
  精“选”。市委高度重视乡镇政法队伍建设,纳入“一把手工程”狠抓落实。市委政法委主动作为,配合市委组织部选优配强乡镇政法委员及乡镇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基层政法单位领导力量。突出政治过硬,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政治素质考评优秀的干部选配到乡镇政法领导岗位。突出实干导向,选拔业绩突出的优秀干警担任乡镇政法委员、司法所长、派出所长或教导员。突出纪律严明,把好“廉洁关”,对提升人选征求纪检监察、组织、政法等部门意见,加强廉政审核,严防带病提拔。
  
  优“育”。提高政治力,建立“网格+培训”模式,提高乡镇政法队伍的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升“战斗力”。聚焦政法业务分级分层组织培训,全面提升基层政法干警的业务能力。提增“竞争力”。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警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和岗位锻炼成长。
  
  严“管”。坚决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组织乡镇政法委员及“两所一庭”政法干警签订承诺书。制定40余项制度,加强素质教育和监督管理,促进乡镇政法队伍执法办案和行为举止规范化。市、县(区)委政法委定期听取乡镇政法委员工作汇报,定期组织执法司法检查、案件评查,建立乡镇政法(联合)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常态化谈心谈话等项制度,加强乡镇党员干警管理。
  
  善“用”。市委政法委配合市委组织部,创新建立人岗相适、人尽其才、不论资排辈机制,增强乡镇政法队伍整体活力。保障乡镇政法干警合法权益的同时,实施“健康、安居、助学、夫妻团圆”计划,帮助乡镇政法干警解决实际困难。市委、市政府对表现突出的政法干警及时表彰选拔,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余雪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