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法院:“执行110”之执行在路上

  
2022-06-30 10:27:08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通江法院执行“执行110”干警坚定奔走在执行路上,只为案件尽快执结,用真金白银回应申请执行人的诉求。

 

  案款到手显服务

 

  迎着夏日的热浪,顶着灼热的阳光,“执行110”干警将执行案款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钱某林申请执行朱某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年11月在本院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朱某成下欠原告钱某林借款16万元,被告朱某成自愿定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钱某林5万元,在2020年3月31日前偿还原告钱某林7万元,若被告朱某成按以上约定偿还原告钱某林借款,则原告钱某林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若被告朱某成未按以上约定偿还原告钱某林借款,则归还原告钱某林16万元。”调解书生效后,朱某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钱某林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本院在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朱某成后,其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110”干警在核实朱某成所在地后,随即将其拘传来院,并向其发出预拘留决定通知书和罚款通知书,同时开展法理引导和情理疏导。面临强硬的执行态势,加之法官的法理和情理疏导,最终被执行人朱某成现场履行1万元,并约定剩余案款在3个月之内偿还完毕。

 

  锦旗致谢示认同

 

  近日,通江法院执行局干警收到了一份眉山市寄来的快递,拆开包装,里面竟然是一面鲜红的锦旗,“公正执法解民忧、人民法院为人民”八个烫金大字引人注目。

 

  2012年9月,杨某清与伏某德因“民间借贷纠纷”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依法审理并判决:“被告伏某德偿还原告杨某清借款本金62000元,并从2009年1月起按中国人民邮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清偿时止,利随本清”。判决生效后,伏某德未履行还款义务,杨某清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干警在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后发现,其名下资金不足以偿还借款,但其每月有退休工资4000元,执行干警随即对被执行人伏某德的工资进行了扣留。因申请执行人在眉山市居住,且患有慢性病,行动不便,执行干警与民方便,定期向申请执行人杨某清划拨案款,并多次送款上门。近日,该案成功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杨某清被执行干警一次次的耐心服务所感动,为表感谢,特地从眉山市寄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执行案件关乎群众切身利益,通江法院始终在群众期盼的执行案件上铆足力气,同时贴心为民服务。今年来,通江法院打造“执行110”以来,在线索核查和警务处置上取得了良好成效,推动执结案件1072件,执行到位标的770.51万元。

 

  (李汶 翰刘勇)